【巡察反馈】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巡查情况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26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19年12月24日,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向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飞明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涂大军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灿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副组长熊誓辉、正科长级干部王毅,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曹定生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4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积极践行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涂大军指出,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定位,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巡察组听取了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情况汇报,开展了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进行了个别谈话,接待了群众来访并受理了信访举报,调阅了相关文件、会议、党建、意识形态和财务等资料,共查找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扫黑除恶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23个,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了解。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涂大军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分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强化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周飞明指出,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组织要求、群众要求,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以实打实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盯住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每条意见都要整改到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本级、本人改起,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以点促面,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吴灿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切合实际,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强化以上率下抓整改,分局党组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和“风向标”作用,推动形成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措施,细化落实责任,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和持续用力相结合、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确保以最高的标准、最强的力度、最快的速度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

大通湖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刘义雄,大通湖区纪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尹世明,大通湖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除值班外所有民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