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区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6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区开展了巡察。7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十分精准。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巡察反馈会后,区委成立了由何军田同志任组长、胡国文和肖凤南同志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李益同志为组长、孙功伟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和督查办,分别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调度;相继召开了7次区委会议或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10月16日,召开了区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区委班子及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区委坚持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改相结合,既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又注重整改质量标准;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目前,大部分个案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其他问题的整改及整章建制工作正序时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

1.反馈问题:对上级重要精神没有及时传达,理论学习被动应付。

整改情况:7月24日区委会议对原已组织收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再次进行了深入学习。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上级批示指示精神列入区委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区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指示批示讲话精神39件次;已开展11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心组学习。

2.反馈问题: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区委会议、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纳入会议进行学习。大通湖大米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469位)签订了规划装机54.4兆瓦的风电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与长沙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与江西电建签订了大通湖区美食园项目合作协议。加强特色品牌创建,制定了《2019年大通湖区特色品牌工作评选实施方案》,2019年将评选2—3项特色品牌工作,目前已完成各单位的报备工作。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助推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落地落实。制定了《大通湖区2019年发展开放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前三季度,引进境内省外资金2亿元,占省定任务的57.14%;引进市域外资金形成固定资金投资6.56亿元,占市定任务的72.89%;完成新签约项目8个,占市定任务的80%;完成新开工项目4个,占市定任务的80%;完成新投产项目5个,占市定任务的100%;外贸进出口完成551万美元,占市定任务的160%。开展企业大帮扶活动,印发了《区级领导联系镇、帮扶重点企业、联系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联系重点项目分工》的文件。建立了企业进区入园联合审查制度。工业园加大招商力度,新增2家高新技术企业。政务服务大厅已升级改造完成并实质性投入使用。按照“四级四同”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填报发布,填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88条。我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套餐服务全部上线实施。加大了问题楼盘处理情况调度及违建问题处理力度,相关事宜正依法依规全力推进。

3.反馈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镇对每一家粘土砖厂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监管,并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和监管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了对大通湖截污攻坚力度,2019年1—10月大通湖均稳定在V类水质,其中5月为Ⅳ类水质。加强大通湖水环境治理项目的跟踪审计,坚持项目跟踪审计月报制度,2018年大通湖水生植被恢复种植项目工程已完成验收,对正在实施大湖东岸生态截污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加强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审计监管。

4.反馈问题: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对无学籍且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就学问题;2019年秋季学期已为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的适龄少年儿童上报注册学籍信息。河坝镇农乐垸村、芸洲子村,王家湖村三个贫困村都已经入驻家庭医生。积极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澄清底数,对全区农饮水情况摸底;制定了大通湖区农村散户饮水工程实施方案,正按方案推进实施。

5.反馈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扫黑除恶纳入全区农村党员冬春训学习内容。区门户网站扫黑除恶专题栏目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通过设立高架广告、大型竖牌、大型彩色喷绘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北洲子镇挂牌整治进行验收,市扫黑办于9月6日决定对其摘牌。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三贷三霸”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摸排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涉农、涉湖、涉及土地调整的涉黑涉恶现象。充分发挥“一案四查”工作机制作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入排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2条,其他相关线索2条。加大了对扫黑除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6.反馈问题:依法行政和议事决策的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出台了《大通湖区依申请公开督办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跟踪督办台账,及时督办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对口口香米业等相关案件进行重新会审,对案件余罪漏罪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完善重大事项决策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区人大政协联工委领导固定列席区委会议、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参加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区性会议。坚持区人大政协联工委每年对区直行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促进行政效能提升。严格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提交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备案审查。支持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对全区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不定期开展专项视察。坚持区政协委员全体会议、区人大工委委员会议制度。

7.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不牢。

整改情况:制定了落实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9年大通湖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相关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积极推进文体中心建设,召开了文体中心概念性规划评审会,年底前将正式动工。制定下发了《村村响广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区、镇、村三级平台运行。在区融媒体中心增设了舆情监控技术防控措施。出台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及应急预案。

8.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区委书记、区长分别调度区委会、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促区委、区管委会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要求。对于原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党组班子查摆问题敷衍应付、金盆镇个别领导干部发言提纲与上年雷同的问题,区委委员、组织部长约谈了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目前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9.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区委书记、区委分管领导加强了党建工作调度力度。区委组织部借助发展党员专项检查、软弱涣散党组织调研以及季度党建检查的契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以及支部建设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了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规范落实新发展党员的工作,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加强了党费管理,区级党费专户印鉴已由会计、出纳分别管理,区级党费专项账户已公开公示,各单位一律将党费存入区级党费专项账户。

10.反馈问题:党支部“五化”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后备干部队伍已完成区级备案管理。积极督促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及时整改,区委委员、组织部长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党工委书记和区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进行了约谈,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党支部、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三个支部按要求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千山红镇党委约谈了民和村党总支书记,要求加强党员思想理论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现民和村各党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活动。各软弱涣散党组织按照“六个一”工作法要求,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现正在巩固提升中。

11.反馈问题:干部人事政策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2019年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均由所在单位党组出具了推荐干部的相关资料。严格落实干部函询、诫勉谈话制度,2019年已约谈领导干部7人次。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行动,全面梳理干部人事档案367份。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档案,按照考察年份和时间段分类整理成册。从严落实和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专人专管,工作责任具体到人到岗。对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公安出入境部门严格审批,证件专人专柜保管。

12.反馈问题:编外用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出台了《大通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加强了人员管理。对于原区社会发展局26名借调人员,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置,制定了借调人员的安置方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3.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印发了《2019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作风纪律、谈心谈话制度等纳入考核办法,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执纪,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严肃查处。督促各责任单位完善财务管理、作风纪律制度,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并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将纳入到今年“三干好班子”“四为好干部”的评选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心谈话是否形成常态问题列入到了区党建专项检查的内容。

14.反馈问题:监督责任压紧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谈话常态化,日常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开展1次,任前廉政谈话做到“逢提必谈”。每季度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谈话提醒情况明细表”和“谈话提醒情况统计表”进行收集汇总。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宣传力度,持之以恒纠“四风”。今年以来,联合开展作风纪律检查30余次,印发党风政风通报2期,通报批评近30人次。印发了《2019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各单位作风建设及日常监督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对千山红镇人民政府、原社会发展局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千山红镇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社区居民家中打牌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其中千山红镇上班时间在社区居民家打牌的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15.反馈问题:区委巡察工作还需发力。

整改情况:印发了《区委巡察机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委第五轮巡察汇报情况并向市委巡察办进行了报备。第六轮巡察报告已提请书记专题会议研究,正按程序进行报备。对凡是列为线索的问题,要求有相应的佐证材料支撑,问题线索底稿要求巡察组长、副组长签字把关。区纪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办理、及时处置、严格把关。千山红镇加强了对益和食品厂的日常监管,并明确在未获得第三方验收报告前,企业不准生产。四兴渠水质检测已按期落实。

16.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印发了《大通湖区关于开展规范管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8人,违纪资金已收缴。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初步建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并投入试运行;制定了《大通湖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大通湖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定期监督检查车辆油耗、维修情况并及时公示,坚持驾驶员管理培训与教育,促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部署全区各单位对2016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目前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已完成。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出台了《大通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7.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为严重。

整改情况:出台了《大通湖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大通湖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大通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范财务管理。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资金专项整治、债权债务清理、民政资金检查等工作。加强了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制定了《大通湖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按照《大通湖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执行,实行跟踪审计月报制度。

18.反馈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立案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19.反馈问题:上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大通湖区财政出借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完成了各镇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二)产业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巡察整改

在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上。园区标准化厂房的消防水枪、水带及安全指示牌已安装,标准化厂房损坏大门维修、改造、更换已到位。在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上。加强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区各镇农业产业园正稳步推进。积极招商引资,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了规划装机54.4兆瓦的风电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企业入规入限,已有2家企业完成入规,4家企业完成向市里的入限资料申报。制定了《大通湖区2019年发展开放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开放型经济和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压实至各责任招商单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上。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均已设立行政审批股(办公室)并充分授权。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已于8月1日上线试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已实现区、镇、村全覆盖,河坝镇已先行试点运行。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对“马上就办、马上办好”工作精神以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并纳入全区各单位绩效考核、干部纪实考评内容。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将产业项目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制定了《大通湖区2019年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出现拒不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等绩效信息情形的,由区绩效评估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评估中予以扣分和通报,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对年度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绩效目标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在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在区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举报信箱。持续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梗阻”等专项整治,对在服务企业项目和群众过程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查处问题4起,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深入持久开展“三贷三霸”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强化公开公示。强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纪委对有关部门“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尤其是项目决策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行为,立查立处。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区委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力量不减、目标任务不变、尺度标准不松、工作力度不降。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5665027;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党政办公大楼407室;邮政编码:413207;电子邮箱:dthqxc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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