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区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处主任胡舟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16

    2019年4月,经中共益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大通湖区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处主任胡舟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胡舟简历

    胡舟,男,1971年1月出生,汉族,桃江人,大专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通湖区原建设交通环保局办事员,2009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大通湖区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