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4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不力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19

  近日,区纪委对千山红镇城管中队原队员龙云波涉恶案件中的4名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现通报如下:

  2018年10月,龙云波因以暴力行为垄断千山红镇水泥市场,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被开除党籍。区纪委深挖彻查龙云波涉恶案背后的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立案1人,组织处理3人。

  万清平,千山红镇城管中队队长,作为龙云波的直接领导,因对龙云波监管不力,于2019年4月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陈冬秋,龙云波所在党支部书记,存在开展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谈心谈话不经常,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对龙云波疏于管理、教育的问题,于2019年4月被千山红镇通报批评。

  时任千山红派出所所长张发明和教导员谢新财在处理2016年黄某波被龙云波殴打一案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于2019年1月被区公安分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