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在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5

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益

(2019年2月15日)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区委要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何军田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做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一年,也是步履坚实、成效显著的一年。区委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履职尽责,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区纪委委员会逢会必学,纪检系统以“新时代课堂”为依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和区委领导,全年提请区委委员会研究议题18次。把“两个维护”落到具体事、具体人,聚焦“两个责任”、三大攻坚战等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对工作推动不力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其中2人被免职。始终坚持“一案双查”,3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坚决遏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二)执纪审查发力生威。2018年共受理线索108条、信访举报162件次,在中央巡视组驻湘期间,保持业内下转件零记录。省委巡视组驻益期间,业内下转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全区共立案审查52件,结案52件,结案率100%,执纪审查全年零事故,连续3年无申诉,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追缴违纪违法资金210万元,清退26万元。陈辉、汪北洲、刘志洲、蔡蕾等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被从严查处。将问责、党纪处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全年累计有25名被问责和处分的公职人员年终绩效奖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142人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区纪委微信公众号“曝光台”全年共推送通报19期、曝光34人,占到全年立案人数的66%。建立全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8人次。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人事、环保等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建议函50余份,出台规范性文件6件,既抓“当下改”,也抓“长久立”。

(四)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全区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全部按要求到岗到位,专人专职。全年办案30件,占到全区立案审查总数的53%,同比增长20%。督促区直各单位明确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单位内部监督得到了加强。派驻的“探头”作用进一步显现,四个纪检组全部消除了办案空白。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主要领导的亲自调度下,监察体制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省纪委的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形成,正在走报批程序,大通湖区的监察体制改革有望近期启动。

(五)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发挥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序时完成省委巡视第3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先后分3轮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102个,移送问题线索28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整改清退收缴违纪违规资金24万元。着力推进议事不规范、选人用人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4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中约谈整改不力的3个单位党组织“一把手”。

(六)纠治“四风”成果持续巩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典型问题查处为重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统筹各类专项整治共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2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职1人、免职1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起,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自省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共收到退交的红包礼金3万余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立案1件,开除党籍1人。

(七)宣教影响逐步扩大。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传播优势,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全年共推送信息106期266篇,原创信息195篇,占比73%,有效阅读量累计达200余万人次。在“清风益阳”一网一微上稿230篇,同比增长191%。统筹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电视节目、戏剧、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拓宽党风廉政宣传的覆盖范围。在“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活动中,区纪委编排的花鼓戏在全区进行了6场巡演,观看人数近2万人。

(八)自身建设有效加强。先后选派5名干部赴省、市纪委参加专案和巡察,在本级进行的案件审查、巡察暗访等核心业务工作中对乡镇纪检专干和新进纪检干部进行轮训,通过实战练兵的方式锻炼培养干部。开设“新时代课堂”,让年轻干部走上讲台,交流工作心得。开通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举报专线,把纪检干部监督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严防“灯下黑”。2018年有2名纪检干部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问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依然比较模糊,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不在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部门在执行区委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时,政治站位不高,重表态、轻落实。有的单位争资源分配寸土不让,为民服务推三阻四,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依旧不收敛、不收手。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区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精准履职水平,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建设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大监督力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职责,要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

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纠正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

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聚焦三大攻坚战、区委五项重点工作、机构改革等关键领域,着力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主体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上,坚持开展“一案双查”,着力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但同我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还是阻碍我区后发赶超、加快发展的大敌,必须集中力量予以破除。

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所明确的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推脱卡拿”等“中梗阻”式腐败问题要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办。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盯住不放,问题突出的坚决问责。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区直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对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确保“民之所需、行之所至”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督促“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政府效能建设。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对违规使用公车、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一桌餐”等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好乡风文明提质,持续推进“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要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落实区委《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使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为等界限。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要防止“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要坚持尽最大努力挽救干部,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作为,努力补齐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尽早全面完成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案件查处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区镇一体、协助联动。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将更多力量投入执纪审查一线。加强村(社区)监督员的任用、管理,出台考核办法,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纪委监委工作规程,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纪法贯通、同向发力。

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量。下气力推进《中共大通湖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落地,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要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既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的“关键少数”,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管住“绝大多数”。要继续完善纪委派驻监督与单位内部监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从严从实深化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及巡察“回头看”,分类推进,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巡察力度,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努力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抓铁有痕推进整改,明确责任和时限,盯住不放。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选优配强巡察人员。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监督第一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纪检监察干部要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满腔热情帮助同志,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党组织在日常监督中唱主角、扛主责,让谈话谈心、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浓厚开展监督的氛围,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出台针对性、操作性更优的考核细则,努力形成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函询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督促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作检查,把真管真严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加大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立足大通湖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继续坚持“随会学、随机考”活动。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息等数字平台扩大纪法教育的覆盖面。挖掘农垦精神中的勤廉底蕴,创造具有感染力的廉政短视频,努力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廉政教育品牌。采取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正确看待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狠抓惩治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对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要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对主动交代问题、自动投案的要予以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问题,一意孤行、欺瞒对抗组织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要紧盯重大工程、环境治理、大宗采购等重点领域及权力、资金密集的部门和行业,开展系统办案。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人身、财产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做实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继续坚持将处分、问责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认真开展处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绝不让处分“打白条”,绝不让问责“无所谓”,该降的工资一定要降,该进的档案一定要进,该取消的待遇一定要取消。既要保证奖惩的公平性,也要维护纪律的权威性。继续坚持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切实整改,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继续坚持一案一警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更大力度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聚焦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等问题,加大对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继续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慵懒怠政、失职失察问题,全力保护环保治理资金的安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肃查处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积极参与扫黑破“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强占土地的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决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

严肃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要高度重视“送上门的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落实信访责任制,抓好初信初访办理,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疑难问题。要继续坚持信访回访制度,注重办理结果满意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在身边。

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落实区委主题教育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提高精准落实水平。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对照党章和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规定,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等方面,常查摆、严整改,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砥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品格,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努力提升精准履职能力。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坚持用事实、用证据说话,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把握节奏力度,慎用善用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留置、技术调查等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扩大超范围使用,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取证,确保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提升精准把握政策的能力,分层分类加强干部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对纪法知识学深悟透、熟练运用。组织开展优案、优课、优文评选活动,继续办好“新时代课堂”。要提升精准问责处理的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问题做出恰当处理,防止以人划线、层层加码、畸轻畸重。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精准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瞄准焦点、打到痛点,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把纪委监委的全过程请示报告与党委的全过程领导统一起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流程图和请示报告清单。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政治、思想和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照规定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代共奋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大通湖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益

(2019年2月15日)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区委要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何军田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做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一年,也是步履坚实、成效显著的一年。区委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履职尽责,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区纪委委员会逢会必学,纪检系统以“新时代课堂”为依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和区委领导,全年提请区委委员会研究议题18次。把“两个维护”落到具体事、具体人,聚焦“两个责任”、三大攻坚战等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对工作推动不力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其中2人被免职。始终坚持“一案双查”,3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坚决遏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二)执纪审查发力生威。2018年共受理线索108条、信访举报162件次,在中央巡视组驻湘期间,保持业内下转件零记录。省委巡视组驻益期间,业内下转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全区共立案审查52件,结案52件,结案率100%,执纪审查全年零事故,连续3年无申诉,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追缴违纪违法资金210万元,清退26万元。陈辉、汪北洲、刘志洲、蔡蕾等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被从严查处。将问责、党纪处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全年累计有25名被问责和处分的公职人员年终绩效奖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142人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区纪委微信公众号“曝光台”全年共推送通报19期、曝光34人,占到全年立案人数的66%。建立全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8人次。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人事、环保等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建议函50余份,出台规范性文件6件,既抓“当下改”,也抓“长久立”。

(四)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全区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全部按要求到岗到位,专人专职。全年办案30件,占到全区立案审查总数的53%,同比增长20%。督促区直各单位明确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单位内部监督得到了加强。派驻的“探头”作用进一步显现,四个纪检组全部消除了办案空白。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主要领导的亲自调度下,监察体制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省纪委的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形成,正在走报批程序,大通湖区的监察体制改革有望近期启动。

(五)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发挥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序时完成省委巡视第3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先后分3轮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102个,移送问题线索28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整改清退收缴违纪违规资金24万元。着力推进议事不规范、选人用人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4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中约谈整改不力的3个单位党组织“一把手”。

(六)纠治“四风”成果持续巩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典型问题查处为重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统筹各类专项整治共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2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职1人、免职1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起,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自省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共收到退交的红包礼金3万余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立案1件,开除党籍1人。

(七)宣教影响逐步扩大。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传播优势,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全年共推送信息106期266篇,原创信息195篇,占比73%,有效阅读量累计达200余万人次。在“清风益阳”一网一微上稿230篇,同比增长191%。统筹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电视节目、戏剧、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拓宽党风廉政宣传的覆盖范围。在“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活动中,区纪委编排的花鼓戏在全区进行了6场巡演,观看人数近2万人。

(八)自身建设有效加强。先后选派5名干部赴省、市纪委参加专案和巡察,在本级进行的案件审查、巡察暗访等核心业务工作中对乡镇纪检专干和新进纪检干部进行轮训,通过实战练兵的方式锻炼培养干部。开设“新时代课堂”,让年轻干部走上讲台,交流工作心得。开通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举报专线,把纪检干部监督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严防“灯下黑”。2018年有2名纪检干部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问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依然比较模糊,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不在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部门在执行区委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时,政治站位不高,重表态、轻落实。有的单位争资源分配寸土不让,为民服务推三阻四,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依旧不收敛、不收手。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区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精准履职水平,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建设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大监督力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职责,要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

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纠正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

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聚焦三大攻坚战、区委五项重点工作、机构改革等关键领域,着力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主体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上,坚持开展“一案双查”,着力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但同我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还是阻碍我区后发赶超、加快发展的大敌,必须集中力量予以破除。

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所明确的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推脱卡拿”等“中梗阻”式腐败问题要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办。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盯住不放,问题突出的坚决问责。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区直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对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确保“民之所需、行之所至”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督促“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政府效能建设。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对违规使用公车、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一桌餐”等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好乡风文明提质,持续推进“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要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落实区委《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使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为等界限。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要防止“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要坚持尽最大努力挽救干部,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作为,努力补齐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尽早全面完成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案件查处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区镇一体、协助联动。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将更多力量投入执纪审查一线。加强村(社区)监督员的任用、管理,出台考核办法,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纪委监委工作规程,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纪法贯通、同向发力。

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量。下气力推进《中共大通湖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落地,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要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既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的“关键少数”,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管住“绝大多数”。要继续完善纪委派驻监督与单位内部监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从严从实深化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及巡察“回头看”,分类推进,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巡察力度,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努力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抓铁有痕推进整改,明确责任和时限,盯住不放。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选优配强巡察人员。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监督第一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纪检监察干部要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满腔热情帮助同志,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党组织在日常监督中唱主角、扛主责,让谈话谈心、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浓厚开展监督的氛围,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出台针对性、操作性更优的考核细则,努力形成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函询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督促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作检查,把真管真严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加大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立足大通湖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继续坚持“随会学、随机考”活动。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息等数字平台扩大纪法教育的覆盖面。挖掘农垦精神中的勤廉底蕴,创造具有感染力的廉政短视频,努力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廉政教育品牌。采取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正确看待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狠抓惩治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对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要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对主动交代问题、自动投案的要予以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问题,一意孤行、欺瞒对抗组织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要紧盯重大工程、环境治理、大宗采购等重点领域及权力、资金密集的部门和行业,开展系统办案。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人身、财产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做实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继续坚持将处分、问责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认真开展处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绝不让处分“打白条”,绝不让问责“无所谓”,该降的工资一定要降,该进的档案一定要进,该取消的待遇一定要取消。既要保证奖惩的公平性,也要维护纪律的权威性。继续坚持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切实整改,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继续坚持一案一警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更大力度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聚焦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等问题,加大对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继续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慵懒怠政、失职失察问题,全力保护环保治理资金的安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肃查处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积极参与扫黑破“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强占土地的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决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

严肃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要高度重视“送上门的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落实信访责任制,抓好初信初访办理,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疑难问题。要继续坚持信访回访制度,注重办理结果满意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在身边。

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落实区委主题教育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提高精准落实水平。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对照党章和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规定,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等方面,常查摆、严整改,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砥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品格,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努力提升精准履职能力。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坚持用事实、用证据说话,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把握节奏力度,慎用善用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留置、技术调查等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扩大超范围使用,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取证,确保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提升精准把握政策的能力,分层分类加强干部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对纪法知识学深悟透、熟练运用。组织开展优案、优课、优文评选活动,继续办好“新时代课堂”。要提升精准问责处理的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问题做出恰当处理,防止以人划线、层层加码、畸轻畸重。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精准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瞄准焦点、打到痛点,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把纪委监委的全过程请示报告与党委的全过程领导统一起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流程图和请示报告清单。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政治、思想和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照规定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代共奋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大通湖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