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在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大通湖纪委监委 作者:大通湖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3-01

重整行装再出发  鼓足干劲开新局

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益

(2018年3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要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何军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做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区委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区纪委在市纪委和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变形、不走样,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抓落地、抓执行。各级党组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严监督执纪,强力正风反腐,全区上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已经形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区委力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领导,拧紧责任链条,传导履职压力。区纪委强化监督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区有17名科级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严肃精准扶贫工作纪律。2017年5月,区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单位对全区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线索4起,立案4人。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我们对违反换届纪律的9人坚决立案查处,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我区在全市率先按要求完成换届任务,组织意图全部实现。严格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任务,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对负有责任的4名区管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中梗阻”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线索35起,立案25件,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0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52.38万元。协助区委、区管委出台了《整治作风问题“九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等一系列旨在改进干部作风的制度。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实践“四种形态”。2017年我区共立案53件,处分53人,立案数为历年来最高,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实现了建区以来向区级司法机关移送案件零的突破。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全年无一例申诉案件,移送的案件全部实现了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在去年执纪审查中采用了“两规”、“走读式”谈话等多种措施,无一事故、无一差错,守住了安全底线。

──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通过整合重组,撤销原派驻纪检组(纪工委)16家,新组建派驻纪检组4家,率先在全市采取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统一管理模式,实现人、财、物完全统一,彻底理顺了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关系。组建成立了区委巡察办,已完成3个单位巡察工作,发现3个单位存在问题79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1个。同时,做好了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

──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以“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执纪审查、办案安全、文稿撰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4次,党纪条规知识闭卷测试2次,受训对象达300余人次。在全市纪检系统中率先开通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信息559条,有效阅读率36万余次,覆盖了全区所有公职人员和村(社区)班子成员,全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干事全部配齐并实现专职,乡镇执纪能力明显提升,基层自办案件数量为历年最高。严格落实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加大干部交流提拔力度,全年共交流和提拔干部16人,干部结构变得年轻化、专业化。加强内部监管,出台《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实行禁赌限牌“四个严禁”的通知》、《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制度》,严防“灯下黑”。加强保密管理,改造内网分级保护软硬件系统。新聘党风政风监督员8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管党治党狠劲不足、回避矛盾、遮丑护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慵懒散、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部门在执行区委、区管委重大决策部署时,政治站位不高,重表态、轻落实。有的单位争资源分配寸土不让,讲服务为民推三阻四,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依旧不收敛、不收手。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仍需加强。对以上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省、市纪委全会全面部署了今年工作,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区委对抓好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尽职履责、不辱使命。必须恪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政治原则,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特别是在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这个重大原则上必须旗帜鲜明,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必须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重要任务,对区委、区管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时跟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严格执纪,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聚焦群众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发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必须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切实解决“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和严格执行问题,让权力远离腐败;必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个战略定力,排除松口气、歇歇脚、见好就收等错误思想干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一刻不停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夯实自身建设这个基础保障,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举措、锻造过硬队伍上下更大力气,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区监察体制改革的奠基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的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对标看齐,坚持问题导向,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步,深化标本兼治不松劲,突出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突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为管党治党忠职担责,为正风反腐横眉亮剑,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干事创业撑腰壮胆,为新时代大通湖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令行禁止,维护核心权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标尺,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妄议中央、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以政治纪律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服从大局,把是否认真落实区委、区管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的重要方向,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战略目标,围绕交通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民生建设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大通湖落地,确保区委、区管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与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信息互通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及时、准确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对慵懒无为、群众评价差的要亮红灯。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纠正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行为,把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重要抓手,针对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开展批评不严肃等问题,要责令“回炉补火”,对整改敷衍了事的要启动问责。

夯实主体责任。围绕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态度不明、落实不力等问题,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让主体责任入心入脑。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并把责任压实到班子成员,传达到基层。班子成员要坚持管业务与管思想相结合,谁分管范围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纪和绩效考核重点,综合运用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履职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等举措,坚决克服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既要瞪大眼睛、加强监督,又要主动对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落实,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开展对“三转”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名转实不转甚至出现“回头转”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着力解决好主责主业不聚焦的问题。派驻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必须专职专岗。完善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统筹整合派驻纪检组办案力量,着力解决不想、不敢、不善监督的问题。

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一律查责追责,该打的板子要坚决打下去,该处理的人要坚决处理到位,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严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运用新技术、新平台,深挖细查,严防“四风”反弹。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搞“一桌餐”,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接待活动,严禁打着集体活动幌子搞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加大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处理。党员干部要坚决拒收红包礼金,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拿廉政账户当“挡箭牌”。

持续推进整治“中梗阻”。把查处“中梗阻”式腐败问题、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损害营商环境和阻扰项目建设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追责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从机关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风会纪通报制度,坚决落实“九个一律”问责规定,对回避矛盾、不担责任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深入整治权力寻租行为。加大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将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填报不实、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深入开展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为特定关系人“站台”、“白手套”等方式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出借资质的行为,将违规企业坚决依法纳入“黑名单”。继续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整治工作,斩断各种乱象背后的利益链和关系网。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反腐不动摇。牢牢抓住惩治这个关键不放松,发挥防腐治病“手术刀”作用,坚决不让不收敛、不收手的得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腐肃贪一刻不松、半步不退。把审查调查重点放在“三类人”身上,坚决严肃查处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完成乡镇标准化谈话场所的建设任务。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完善“四种形态”操作细则,严格“四种形态”的转化标准和程序,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落实“红红脸、出出汗”工作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露头就查。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加强对已谈话函询问题的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红脸出汗”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经常性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反腐败。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未雨绸缪,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严格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审查措施使用、调查取证、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

做足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彰显纪律的严肃与组织的温暖。加强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召开“点题”式组织生活会,让违纪违规党员检讨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对多发频发或发生窝案串案和重大违纪案件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整改,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进一步丰富纪律教育的手段,进一步扩大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搞“不教而诛”,满腔热情的教育挽救干部,使更多的干部知错知止,最大限度的防止干部出问题,防止干部踩“地雷”、掉“陷阱”,最大限度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突出抓好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抓。聚焦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等问题,严查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黑手”,严查搞“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假把式”,严查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帮扶责任、监督责任履职不力的“甩手掌柜”,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加大力度整治“微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紧盯民生领域重点项目,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巡察,坚决防止“小官擅权”“小官大贪”,及时做好“拔毛”资金退还群众工作。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手软,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狠刹人情歪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精神,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除婚丧外涉及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生日、入学、参军、迁居、小孩出生等喜庆事宜。在全区组织开展“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报告、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的案件,违规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案件。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引导基层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倡导移风易俗,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形成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五)扎实推进监督全覆盖,提升监督能力和质效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争取上级支持,尽早全面完成我区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抓紧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工作规程,探索建立监司协调、纪法衔接等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协助区委分析研判区内政治生态状况。严格落实向区委报告监督执纪事项清单、区委书记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

从严从实深化巡察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透过业务看政治,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落实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这个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常规巡察、专业巡察与“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不断提高巡察的精准度、震慑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制度,巡察情况实行“双反馈”,整改情况实行“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被巡察单位要从严从实对待巡察监督,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消极应付、干扰阻碍巡察工作。

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进一步厘清派驻纪检组的责任边界与权限范围,探索创新“人财物”统一管理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通过严格考核管理、整合人员力量与驻在单位的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形成合力,提高派驻机构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派驻机构要找准工作切入点,把“探头”擦亮,要能够发现问题,敢于处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

(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打造政治过硬的坚强战斗集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培育纪律文化、责任文化和斗争精神,倡导敢于负责、紧抓快干、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决不容许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搞“和稀泥”、“睁只眼闭只眼”、推卸责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打造本领高强的坚强战斗集体。加强干部培训、实战练兵、跟班学习力度,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事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善于从日常监督、调查审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

打造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十不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办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家访制度,加大谈心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坚持“一案双查”,健全重大案件倒查追责机制,对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护短。探索建立纪检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向区人大联工委报告工作,向政协和民主党派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砥砺奋进,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加快实现科学跨越、建设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