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地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纪(工)委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调研法规室牌子)、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所属事业单位是资阳区纪委信息中心(财务未单独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1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37万元,增长16.6%,主要是因为参与省市专案办理,违纪款收缴金额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70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57万元,增长14%,主要是因为参与省市专案办理,办案成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10.38万元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0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82万元,占61.48%;项目支出658.34万元,占3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7万元,增长16.7%,主要是因为参与省市专案办理,违纪款收缴金额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0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07万元,增长14.09%,主要是因为参与省市专案办理,办案成本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1.07万元,增长14.09%,主要是因为参与省市专案办理,办案成本增加及中心工作的监督任务加重导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7.64万元,占9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0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47.42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2.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1.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4%。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9.0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绩效发放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98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中心工作的监督任务加重以及省市专案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1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4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7万元,降低39.0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外出参与省市专案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9万元,用于召开区纪委全会、“清风学堂·学思践悟”、全区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座谈会等会议,人数120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开支培训费4.71万元,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人数1300余人次,内容为学习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新要求、新变化、新方式,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从整体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资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说明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