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谢萍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

来源:资阳区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经查,谢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配偶在审批监管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配偶骗取国家涉农扶持资金。

谢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纪法规意识淡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3月经资阳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资阳区委批准给予谢萍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的处分,由正科级降为二级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