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查处2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1.资阳区迎风桥镇牛角仑村党员陈乐平骗取国家扶贫伤残补助金共计98345.8元的问题。
2013年,陈乐平通过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二医院的病例等材料,并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二医院病案室”的假公章后,将上述伪造的材料交到资阳区民政局申报了六级军人残疾,后调整为五级军人残疾。自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止,陈乐平骗取国家扶贫伤残补助金共计98345.8元。2019年11月13日被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2020年9月29日,陈乐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资阳区新桥河镇龚家坪社区违规列支就业扶贫资金的问题。
2019年3月,新桥河镇龚家坪社区违反《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之规定,在就业扶贫资金中虚假列支20390元用于社区日常开支及三公经费。2020年9月29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龚家坪社区党支部书记项凤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主任匡寿喜、社区支部委员、报账员吴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明纪、引镜为鉴,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守住底线,确保民生资金一分一厘合理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