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5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区纪委监委。截至2020年12月,单位实有编制数111个,包括106个行政编、2个工勤编和3个全额事业编,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20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12万元,其他收入53.38万元;支出预算2010.5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243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417.88万元,其他收入完成17.18万元。支出决算24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41万元,项目支出628.32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33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3.94万元(包含项目支出628.3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0.6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3.3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1.绩效考核指标:年初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与部门履职挂钩,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分到各部室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底对各部门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预决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把审核审批监督关,重大开支实行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开支严格符合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财务数据如实填报决算报表,综合分析决算情况,为财政资金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3.资产管理:为了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建立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登记、维护、处置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由专人负责管理。至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72.26万元,累计折旧156.59万元,账面净值215.67万元,与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4.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出台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公车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行为。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16.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3万元;公务车辆5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7万元。

5.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室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

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每月定时汇总统计分析收支数据情况,控制把握好整体支出实施情况,确保资金运行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抽调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二是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步骤等内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0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1.强化政治建设,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把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来谋划和推动,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在区委最需要的时候、最需要的地方攻坚克难、保驾护航。第一时间出台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监督检查8222场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70个,党纪立案审查10人,追责问责49人,曝光5批次12人次;开展防汛备汛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0余个,制发督查通报3期;严格“十不选”“八严禁”“五一律”要求,严查16件涉及村(社区)换届信访举报,严把1863人选廉政审查关,叫停否决16人,确保了村级换届风清气正。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政务处分法》等一系列党纪法规在区委中心组多轮学习、集中研讨,不断强化领导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意识;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17次听取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汇报,区级领导带头广泛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党纪政务处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区管干部19人,组织处理73人,不断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开展廉政审查66批次3196人,涉及92个单位,“叫停”46人,否决2个单位。

2.坚持真督实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作风顽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约法三章”,严肃查处“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新问题,创新开展“烟草腐败”专项整治,从细微处警惕隐形违纪。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公用房使用、“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等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1条,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追责问责10人。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全面清零65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38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追缴资金15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9万元。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28个贫困村和五届区委第一轮村级巡察的16个村开展“一对一”入村督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4个,为4名扶贫干部澄清正名,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促推28个省级贫困村如期摘帽,15075户43688人如期脱贫。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年度考核,我区继续保持非贫困县类别一类单位。着力抓实日常监管。创新监督方式,全区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970个,督办群众诉求工单71件。开展粮食安全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突击检查学生营养餐和食堂管理工作,坚决斩断伸向学生伙食费的“黑手”。   

3.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全力配合省委政治巡视。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大力推动巡视交办的101件信访举报件、4件重点问题线索、7件立行立改问题的领办督办,办结率达到100%。落实“上下联动、巡视带巡察”工作要求,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组织开展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的常规巡察,配合开展对区委政法委和区人民法院的交叉巡察。推动实现巡察“全覆盖”。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全年开展3轮常规巡察、1轮村(社区)巡察,在全市率先实现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对信访举报较多、班子软弱涣散、项目资金较多的16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2个,为村级换届提前“把脉”。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3次,发出巡察整改建议函9份,整改各类问题331个,处置问题线索42个,推动整章建制53个,整改“后半篇文章”精准发力,整在实处,改在关键。

4.深化专项治理,全力保障群众利益。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和禁捕退捕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整改问题63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人,其中给予政务处分7人,约谈主要负责人5名。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优化、作风建设大提升、项目建设大推进”专项行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约谈问责、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四项制度,查处了一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查违控违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发出18份监察建议书、3份整改建议书,督促18个单位整改问题125个,通报9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强势推进群腐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比对“五类人员”数据19694条,发现违规领取各类补贴、补助资金线索22条,涉及民生资金59723元。督促录入民生资金项目338项,办理网络民生资金举报30条,立案查处2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举全委之力打造收官之年的“收官之作”,谢文彬涉黑涉恶系列案留置8人,党纪政务立案24人,40多人投案自首或主动交代问题,4名“警伞”受到查处。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0条,党纪政务处分58人,追责问责38人,查处“保护伞”7名。

5.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惩腐力度。规范办信办访。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完成了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制定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坚持班子成员周二接访制度和“三多”信访举报包案制度,35件疑难重大信访件得以成功化解。坚持首查责任制,全年接待来访群众421批次739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1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265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10名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格执纪审查。抽调精兵强将30余人,配合省、市纪委监委办理娄底原市委书记李荐国等重大案件,赫山区纪委监委立案并留置6人。全年立案1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人(其中科级干部23人),办理留置案件15件,移送起诉8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实现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45人次,分别占比68.9%、19.4%、5.3%、6.4%。注重协同反腐,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出台工作规则,明确责任清单,多部门合作严肃查处行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一体推进“三不”,坚持以案释纪,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组织6000多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做实违纪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其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

四、存在的问题

非税收入财政返还部分根据单位上年度非税收入情况象征性地编制年初预算,但是财政未作严格要求,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能很好地控制这部分收入支出,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五、有关建议

加强预决算的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直接影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要重视预算执行效果,严格把控资金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