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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纵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横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与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则、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赫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设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经费等在赫山区纪委监委核算。
截至2020年12月末,赫山区纪委监委实有编制数111个,包括106个行政编制、2个工勤编制和3个全额事业编制,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纪委监委只有本级预算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区纪委监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仅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税收入返还部分用于弥补机关基本运行经费及办案经费不足等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8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3.54万元,比上年增长3.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90.00万元,其他收入53.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05万元,主要是办案收缴的违纪违法收入进一步增加,返还的非税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86.55万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06万元,比上年增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05万元,主要是办案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43.54万元,较去年增加6.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比去年增加1人。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24.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18.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专项业务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岗位津贴等。其中:纪检专刊理事会会费3万元,用于清风益阳专刊会费;伤残保健补助1.54万元,用于退休干部李中保伤残保健补助;乡镇街道纪检工作经费48.00万元,用于乡镇街道纪检办案经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60.00万元,用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办公及办案等;巡察工作经费100.00万元,用于巡察专项;作风建设9.00万元,用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办案经费100.00万元,用于专案支出;宣传教育经费6.00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宣传报道;纪检监察专用网络维护与维修30.00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内网的维修与维护;物业管理费26.88万元,用于新办公楼聘请物业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党建经费2.00万元,用于党建工作;纪检人员岗位津贴27.98万元;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政法津贴4.3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0.75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总体合计3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0万元。“三公”经费总体较去年减少15.00万元,减少31.25%。
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0万元。各数据均与去年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常务会议费以及其他视频会议费;培训费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培训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18万元,其中:采购电脑、打印机、办案设备等货物预算15.3万元;采购物业管理、印刷、内网维修与维护等服务预算32.8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将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大批准后,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2021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8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83万元,项目支出530.7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3.54万元。
2021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38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4个项目)408万元,运行维护经费(1个项目)30.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8.0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格(具体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纵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横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