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赫山区沧水铺镇沧水铺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雷放新,原党支部书记彭应平,村委委员晏艳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2008年4月,雷放新在担任沧水铺镇原花亭子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职,违规处置原花亭子村废品市场9间集体房屋资产,并擅自将部分房屋处置款用于为本人和时任村干部晏艳红、王某购买养老保险。2008年12月,因村民代表提出反对意见,上述3人将挪用的房屋处置款退还并计入村账。
2010年和2017年,雷放新、彭应平在负责沧水铺村村支两委工作期间,沧水铺村委在村级财务中2次分别以公班油库征地费、征地迁坟、苗木补偿等名义虚列支出共计5万余元,用于送礼和购买物资。
2012年,沧水铺村时任村主任雷放新和时任村委委员、报账员晏艳红在处理沧水铺村白屋里组、石家湾组与益阳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地补偿纠纷过程中,以沧水铺村村委的名义向益阳泰峰公司收取征地补偿款、粮田青苗补偿款、水渠便道工程款等款项,未入村账,直接向村民支付门面补偿、工程款等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雷放新、彭应平、晏艳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雷放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彭应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晏艳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