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2日,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落实情况
管理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改革发展的眼光、刀刃向内的勇气处理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充分认识到在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突出重点,举一反三,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牵头抓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党组(扩大)会议,亲自部署安排工作,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巡察整改。对党建工作及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带头整改,对该方面工作出现问题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亲自开展谈话提醒。针对“党组对森林公园的发展思考不深入”“主动担当精神不足”“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干部职工归属感不强”等重要问题,亲自组织召开青年座谈会议,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严格要求落实退休人员医社保等待遇,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出《关于请求解决森林公园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问题的请示》,破解部分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亲自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照问题下沉二级机构亲自指导,查阅巡察整改的相关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三)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既合作又分工开展巡察整改。重新科学分工,印发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人员分工的文件,明确巡察整改问题的牵头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切实强化整改措施,由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提供佐证材料,具有很好的实效性。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对森林公园的发展思考不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党组深入思考森林公园的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砍伐,补植补种,已砍伐楠竹、杂灌、藤本共1361.52亩,补植补种银杏、红叶石楠、青冈栎、香樟等有益树木239868株。强力推动项目建设,桃花江国有林场全国南方地区种苗基地(试点)项目已入库。基地已投入使用,种苗已育成,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石井头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富硒茶150亩;浮邱山国有林场种植银杏10亩,以银杏古树公园保护,向国家林草局申请项目,与县城投公司商讨研究完善竹海景区功能布局。
②景区、国有林场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③党组学习考察外地经验,充分发展林下经济,加强队伍建设,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书面提出《关于请求解决市委巡察反馈森林公园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问题的请示》,破解部分资金不足的问题。争取生态保护恢复,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等项目资金,解决符合政策的一些问题。
④7月29日,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论》授课。
党组多次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国有林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调查报告》。
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先后赴浙江、江苏、湖南郴州考察学习,撰写了调查报告,为推动我县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参考依据,制定了《桃江县森林公园资源开发实施方案》。
2、关于“整体规划实施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党组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修编单位,修编已形成初稿,总体规划修编为整体规划实施提供重要依据,既结合桃江实际发展经济又保护生态环境,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实际工作始终。
②党组已对接省市林业部门对桃花湖环湖公路作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立项函、用地说明等前期工作。该项目已经国家林草局、发改委审核。
③10月29日至11月1日,党组组织县城投集团、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并邀请省林堪院赴浙江、江苏学习考察,撰写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实施整体规划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目前已完成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2025年—2035年》总体规划初稿,并将桃花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与总体规划融合。
3、关于“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不实;生态保护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党组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一是科学砍伐楠竹、杂灌、藤木,补植补种有益林木;二是加强巡查值守,防止当地群众乱砍滥伐,防止当地牛羊等动物破坏幼小苗林;三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蓄水池建设,通过人防与技防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②已核实受损面积和补植造林修复面积,桃花江国有林场已修复1161.52亩,石井头国有林场已修复166亩,浮邱山国有林场已修复150亩,共完成了生态修复1477.52亩。其中利用秀美林场,银杏古树保护等项目资金对林场进行生态修复,补植补种银杏、红叶石楠、青冈栎、香樟等有益林木共239868株。
③已联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查清违规用地4亩,用于扩建罗溪公路,高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罚款用于在公路约1.5公里沿线栽种行道树,恢复了植被。党组已对资源保护科负责人、石井头国有林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④开展定期巡查,加强监督,已联系了县林业局与县森林公安等部门,将对违规占用林地与砍伐竹林的人和事严格处理,目前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事件。
4、关于“持续深化‘三个提升’行动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党组组织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召开“三个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学习了市、县文件,强化责任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②处办公室在全系统随机采取问卷调查22份,其中实地调查11份、电话调查11份,提高了全系统干职工对市委“三个提升”行动知晓度。
③党组于9月14日制定了“三个提升”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此项工作,专题研究并明确了11项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执行。一是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二是决策质量不断提高,各类专题会议布置的任务都能够完成。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科室之间、科室与二级机构之间能够相互沟通协调,统一意见。四是系统干职工通过培训与竞聘上岗,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升,打造了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5、关于“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二级机构出台上岗与待岗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次,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已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②党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按照市委出台的《政治生态强基工程》文件落实,从2025年开始党组制定政治生态清单,并将二级机构班子成员纳入其范围参照执行。各二级机构支部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待岗党员就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联系沟通,让待岗党员充分享受其党员权益,感受单位温暖。
③因党组对二级机构干职工特别是待岗职工疏于管理,出现了干职工酒驾等违纪违法的问题。党组深刻反省,在2024年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以浮邱山国有林场待岗职工张某违法案件为案例,深刻分析其原因,寻找自身差距,以案启发,以案促改,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党组对桃花江国有林场、浮邱山国有林场、石井头国有林场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就林场发生的待岗职工诈骗案、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④党组督促二级机构制定上岗人员与待岗人员的管理办法,各国有林场与上岗人员签订合同,与待岗人员签订严禁酒驾、毒驾及安全生产等责任状与遵纪守法承诺书。
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对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指导。2025年4月开展谈心谈话10人,整改问题4个。
②因林科所党支部2021至2023年均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③党组对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常态化加强监督,“一把手”不定期督促检查。
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已查明桃花江国有林场发放值班补助4次,共计101000元,除已故职工杨某50元未退还,其余已全部退还。
②已对石井头国有林场工会活动发放的现金予以清退,党组对桃花江国有林场、石井头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③8月22日,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了修改的财务制度。
④已组织二级机构自查自纠清查各项补助,下发并收集清查表。不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具体情况,目前没有发现违规发放补助津补贴等现象。
8、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 ”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8月23日,组织学习固定资产采购标准,并严格落实从政府采购网采购物资的要求。
②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桃花江国有林场、浮邱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分管财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③加强对管理处机关和二级机构购置办公用品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目前没有发现此类违规违纪现象。
9、关于“形式主义没有完全根治;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对根治形式主义及公务接待等方面重新学习了有关文件要求。已精简会议和文件数量,合并会议22次;已精简微信群2个;采取“‘四不两直’,直奔一线”的工作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督导,2024年发现指出问题24个,立行立改3个,指导整改21个。没有出现打卡留痕的现象,文件的制发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严格按照制度与程序印发。
②对无公函接待单位完善手续并补缴餐费1775元。二级机构自查自纠无公函接待情况,并严格执行现行“三公”经费使用流程。党组已对桃花江国有林场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③8月22日,党组会议已研究通过了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公函制度和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照制度落实工作。8月23日,组织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相关人员学习《桃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江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按现行政策执行。
10、关于“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培训学习采购程序规定,出台修改完善的采购制度,并长期坚持。
②党组已查明桃花江国有林场未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原因是线上线下价格差距太大,政采云上没有此类商品。对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坚持按照财务采购制度严格执行。
③各单位已将落实采购制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科室按季度检查各二级机构和机关采购落实情况,并通报具体情况。
1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已对相关二级机构及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②8月22日,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
③8月23日,组织各二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登记的制度规定。
④8月底已组织二级机构入账目录全部登记入账,并督促固定资产及时全部登记入账。
12、关于“行政列支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管理处在行政列支的慰问金1000元已于7月2日退回专户,浮邱山国有林场已于2024年6月14日设立工会专户,石井头国有林场已于2023年11月28日设立了工会专户。8月27日,党组分别对管理处、浮邱山国有林场、石井头国有林场的工会主席进行谈话提醒。
②工会经费拨付已纳入“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工会预算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
③党组对工会活动的开展严格管理,对工会经费的使用严格审核,做到专款专用。
13、关于“二级机构以管理处名义招标未经管理处审批”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制定了《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立项审批及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管理,并纳入“三重一大”研究同意后实施。并于2023年12月20日对桃花江国有林场、2024年3月18日对浮邱山国有林场、2023年12月18日对石井头国有林场进行了账户的分设,项目按招标标准发布公告、签订施工合同。
②7月29日,聘请县住建局、县财政局专家对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培训授课。
③8月20日,党组对二级机构进行通报,对其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14、关于“项目付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8月22日,党组会议通过了项目资金使用按“三重一大”研究,工程款支付审批、监理审查、施工进度等均由管理处监管,严格按程序拨付工程款。
②8月23日,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分管项目建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学习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的相关规定。
③党组已对浮邱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项目建设的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5、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某公司已于7月30日将质保金退还至浮邱山国有林场账户。党组已对浮邱山国有林场分管项目建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②党组组织二级机构对在建项目未到质保期的质保金进行清查,并下发质保金清查表,没有出现类似违规现象。
③对二级机构工程项目质保金扣除事项由建设管理科与资源保护科共同监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6、关于“违规聘用个人担任工程项目监理;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指定项目承包方,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支付的工程款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现象。”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制定了《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承包方案的确定、支付工程款、工程量的计算等方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②7月26日,聘用个人监理费已退至浮邱山国有林场账户,并于9月2日转至管理处账户。举一反三,对各二级机构项目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程的承包、工程款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由管理处建设管理科与负责纪检的科室共同监管执行。
③8月20日,党组对浮邱山国有林场及其分管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17、关于“职责分工不明确”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一把手”(党组书记)抓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狠抓班子队伍的建设,切实履职履责,督促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掌握负责分管的工作,各司其职,召开各分管领域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职履责。
②已按三定方案明确分工,调整了各科室人员,工作安排到岗到人,没有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③党组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奖惩兑现。
18、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桃花江国有林场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组与所有在岗党员及部分待岗党员和退休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确定了补选方案。向县直机关工委报告申请补选,并已批复,于10月30日成功完成补选。
②党总支经常性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指导,派员参加并指导各支部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桃花江林场支部、石井头林场支部完成补选工作;指导浮邱山林场支部、林科所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向党组汇报建设情况及研究解决问题情况。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并指导二级机构的组织生活会,取得了较好成效。
③党组已对机关分管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党建工作的科长、桃花江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谈话提醒。
19、关于“主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进行调整。
②对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班子实行绩效考核,已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等次,按程序推荐,党组面试,对优秀的2名工作人员提拔为副科长(副股级)。
③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9月份对中层干部及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开展竞争性选拔,对干事创业,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提拔,对不胜任中层骨干的干部予以调整。党组专门组织竞争性选拔,提拔优秀干部7人。
2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于2023年5月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并严格按文件落实。各二级机构在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填报《党组会议议题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报送处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后报党组研究,邀请纪检组参加,经党组同意后实施,纪检联络员及时收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纪检组,并存档。
②“三重一大”事项在会前填写党组会议议题申请表,然后经党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上会研究。
③因三年间,管理处行政拨付工会经费均未经党组会议研究。9月11日,党组专项研究工会经费拨付,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机关工会主席进行谈话提醒。
21、关于“对二级机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各二级机构已按要求党务制度上墙,及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管理处党建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
②8月27日,党组就林科所党支部2021年、2022年两年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情况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了党组会议记录规定,并严格按规定做好了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不定期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②党组会议记录未留空页,并明确2名党员专门记录。
③党组会议按照要求编发了会议纪要15篇。此后,党组会议按要求编发会议纪要。
④党组已对记录党组会议的办公室原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2024年8月23日,分管副县长对在2022年、2023年民主生活会材料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足方面内容基本雷同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
②2024年10月12日,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2025年2月27日,2024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县委组织部要求高质量召开,程序合规,对照检查材料合格,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较浓,整改措施有力。
24、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8月22日,党组对机关党建专干与桃花江国有林场分管党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②8月23日,党组组织各支部委员与党建专干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并将党建培训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内容之一。
③管理处派出联系相关二级机构的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全程参与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组织部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较浓,直面问题,整改措施明晰。
25、关于“干部职工归属感不强”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已于2024年12月出台《森林公园系统2024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党组已与副科级以上干部交流谈心,推动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安心工作,副科级以上干部在管理处工作2年以上的有4人,2024年调入2人。
②党组加强与青年干部的沟通联系,10月23日,召开了青年干部座谈会,会上青年干部满怀激情,各抒己见,献计献策,共商未来;激发干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学习业务知识的动力。
③已组织全系统干职工学习研讨政策理论和业务方面的课题,相互谈心谈话,树立创先争优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会活动、党建活动,凝心聚力,增强干职工归属感。
④党组班子成员与二级机构负责人于2025年2月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党员、退休职工,关心他们的生活。
26、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2024年8月23日,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党建分管负责人开展了财务制度、党建知识等系列培训;县直机关纪工会书记就党建工作授课,机关财务负责人就财务制度授课。
②2024年10月24日,组织了全体员工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考试,后段将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文件及相关要求开展职称评定。2024年,已评定初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人,副高职称2人(已公示结果)。已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025年3月底完成竞聘上岗工作,为二级机构聘任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
③2023年10月以前,管理处受桃江县林业局委托负责森林公园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2024年桃江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了职责职能,强化了专业执法队伍力量,县林业局承担全县林业方面行政执法职能,不再授权我处行政执法职能,对此管理处加强督促各二级机构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一旦发现损害森林资源违法的人和事,立即报告林业部门,由县林业局整体协调相关部门严格处置。
④党组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与组织、人社部门引进高学历的专业人才,营造一种爱才惜才的浓厚氛围,形成人才竞争的激励机制。目前,机关现有研究生2人,本科12人,大专5人,中专1人。
27、关于“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工会活动,管理工会工作。
②专题学习了《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交规定》,专题研究了2024年工会经费预算方案,经费预算纳入“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研究,设立了工会专门账户,专账专用,规范使用。
③8月27日,党组对浮邱山国有林场、石井头国有林场、林科所工会主席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
28、关于“防火设备未合理利用,浮邱山林场上一个约200吨的消防水塔因渗漏闲置”问题(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
①成立了专班,对接县城投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书面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批示迅速整改。
②浮邱山国有林场制定了消防水塔维修方案。浮邱山国有林场与县城投公司对消防水塔池子进行了防渗漏调试,更换塑料出水管为铁管,防冻防渗漏。已完成维修并投入使用。
③5月30日前,已对接桃江县电信分公司维修了浮邱山国有林场、桃花江国有林场监控视频系统,确保了监控视频系统正常运转。
三、强化问题整改成效,促推森林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一以贯之,加强学习研讨,不断提升系统干职工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学用紧密结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森林防灭火、项目建设等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关注舆情,并按程序妥善处置舆情。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以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经常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警钟长鸣,坚决杜绝酒驾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打造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严格落实修改完善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待岗人员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一以贯之。防止问题反弹、防止整改不彻底,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森林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18199;邮政信箱:桃江县桃花江镇谷山路353号;电子邮箱:2521677101@qq.com。
中共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