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中共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好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反复讨论研究,印发《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214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不漏项、责任“不悬空”。积极争取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支持,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协调配合、督办落实、上传下达和及时反馈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整改标准。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建立局党组会议、专题会“月调度”机制和监督管理组“周调度”机制,对巡察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点对点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成效三个步骤,对问题整改一一把关,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原因分析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根据“一个问题、一册档案”的要求和“三统一”(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标准,建立整改台账并动态更新,完善整改资料,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统筹标本兼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契机,坚决有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全面反思自查,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当前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检查、重点推进,坚持长久立和当下改相结合,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和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建立完善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33项,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已申请不宜公开问题5个。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氛围不够浓,政治生态不够优方面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欠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贺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和2023年查处的有关案件情况,各党支部对贺某案及近期查处有关案件进行通报学习。二是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易某案、贺某案深入对照检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三是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进行考察。四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五是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度执行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相关制度文件。二是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三是严格执行《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先征求有关科室、分管领导意见,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局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机关纪委(党委)固定全程列席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四是在局党组工作规则中,明确了涉及用途变更、容积率、商住比、使用年限调整项目,改变规划条件补缴土地差价项目,商住用地出让方案,土地收储年度计划,市级发证权限内的矿业权新立、重大变更登记等重大业务工作,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再报市联席会议审定,并严格按制度办事。

  3.机构改革融合度不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合,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持续深化“三个提升行动”、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等多种方式,推动业务整合,促进人员融合。二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六个“千方百计”总纲领、“四有”总目标,着力打造最讲政治的业务部门,最精业务的政治机关。三是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正式移交至市国资委。编研中心将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开展工作。四是在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初步审查工作中,按照可报尽报、应审尽审、即来即办的原则,全力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五是全面实施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全市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实现地灾防治“零伤亡”目标。六是按要求严肃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完整准确把握“国之大者”不够到位,以新发展理念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

  4.耕地保护存在短板。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认真学习耕地保护相关内容。二是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方案》,明确2024年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三是召开《益阳市耕地恢复任务申领制工作制度》《益阳市田长制履职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科学统筹恢复任务。四是就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开展了调研督导,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耕地保护重点工作督导,市田长办牵头组织对全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

  5.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狠劲不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和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局专班常态化开展下沉帮扶。二是开展违法用地非法采矿“双零”行动、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其中,茶香花海项目问题已由省、市纪委监委查处。三是建立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机制。四是严格落实《益阳市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依据有关要求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了11个乡镇(街道)问题线索。五是举办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班,对耕地保护政策进行宣讲。

  6.抓耕地占补平衡不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四次学习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并组织开展耕地保护重点工作督导。二是开展已验收未入库项目前三年影像核查工作,对所列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程序不到位、违法违规决策或失职渎职等问题。三是通过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处置工作,将符合调出要求的“非耕地”图斑及时调出,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补划地块“回头看”工作。向各县市区田长办、市农业农村局发交办函15份,督促加快整改。四是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调、摸清底数,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7.落实“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的指示有欠缺。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恢复耕地专项调研,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耕地保护任务缺口和补充耕地指标测算表》。二是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补充耕地开发计划的通知》,督促县市区对已立项未入库项目抓紧报备入库。三是对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下发的5个国、省重点工程项目临时用地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全面落实复垦复耕措施,保证复垦复耕质量。四是《益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办法》已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30日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正式印发。

  8.土地利用、生态修复仍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编制益阳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计划,其中存量用地占供应面积的65.63%。二是市人民政府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稳步推进我市土地储备机制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完善储备工作“五统一”。三是对批而未供处置率低、新增闲置土地超过存量处置100亩的赫山区、安化县、大通湖区、高新区采取暂停其除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的用地审批。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职责的通知》,按文件要求“三岗联动”,形成闲置土地处置完整闭环,完成28宗闲置土地的闲置调查认定。

  9.全市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有短板。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2022、2023年度园区三类低效用地处置任务。2024年处置任务正有序推进。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制定《益阳市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质增效方案》,各园区均完成了2023年处置目标任务。三是联合发改部门强化督查指导,在第一季度对园区三地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在第二季度“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现场核查中对园区三地处置进行了专项调度,积极推动落实园区管委会三类低效用地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进度表。四是支持符合亩均产出、土地开发率、节约集约用地等条件的园区调区扩区,长春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成为全省首批获准调区的工业园区,其中南县经济开发区同时获得调区和扩区批准。

  10.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部分项目进度滞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项目推进会,认真学习《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通报了项目实施相关情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组织林业、水利等部门召开专项调度会,认真分析滞后原因,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三是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召开项目实施座谈会,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四是实施提醒督办。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进度滞后的相关县市区下发提醒函,实施提醒跟踪督办。目前,各项目均达到时序进度。

  11.土地执法“宽松软”使管控效果打折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新增耕地“春苗”行动的通知》,5月15日,以100%的通过率完成工作任务。三是2023年月清“三地两矿”耕地减少“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任务已完成。2024年,印发《益阳市深化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督促龙光桥街道执法大队对龙光桥街道高岭村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查处。

  12.罚款、滞纳金未收缴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1宗罚款已收缴到位;1宗已由法院终结执行程序;2宗已由法院作出行政裁决。二是两宗加处罚款案件,已由赫山区人民法院、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三是经核实,未发现程序不到位、违法违规决策或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四是通过案审会、干职工大会等途径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3.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已获得省、市人民政府批复。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有序开展,龙岭工业园片区、资阳片区、梓山湖片区、东部片区详细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高铁片区、清溪片区、会龙山片区详细规划已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初评,并上线运行。四是充分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将防洪安全重点工程、河湖生态安全重点工程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14.多规合一衔接有较大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规定,坚持按照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开展业务大讲堂学习和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制定《益阳市村庄规划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组织11部门联合审查村庄规划。四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完成35个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合规性检查。

  15.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存在较大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村庄规划质量提升成效明显。赫山区泉交河镇新松树桥村等4个村庄规划入选首批湖南省村庄规划助力和美乡村优秀案例;资阳区长春镇先锋桥村村庄规划被选为典型向全省推介;安化县龙塘镇沙田溪村等3个村庄规划入选2023年度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和案例。二是持续开展村庄规划“金点子”征集活动和“家乡规划我助力”乡贤代表意见征集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规划编制。

  16.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列问题项目调规情况、规划审批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审批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对2019年以来新建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及调整情况进行了摸底,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组织局例会成员学习《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的通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要点,提升履职能力和法律意识。四是完善项目审查清单,对项目设计深度、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优化住宅项目规划管理的措施,主要内容已纳入市政府近期公布实施的《关于优化政策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五是结清缇香名苑二期建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价款。六是出台《关于明确中心城区改变规划条件补交土地差价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树得不牢,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不足方面

  17.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印发《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国家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三是将国家安全工作经费统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四是制定数据管理操作细则,完善台账登记,同步录入电子台账。五是对相关问题,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三项行动”有差距,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8.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存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等,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及时终止财务代理记账合同,修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模式。三是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宣传费方案,总额降10.96%。四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修订《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

  19.存在工作失职乱作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登记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对100项登记业务建立全流程办理服务指南。二是建立月通报机制,将审核登记质量纳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月度考核。加强与住建、税务以及房屋交易中心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和数据整合汇交、互联互通,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三是制定出台工作人员考核、过失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让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事,确保登记工作高质量开展。四是完善案件移送函格式,以书面形式向城管执法部门移送建设单位违建行为,确保案件移送的准确性。五是结合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意见通知单,认真校对,严格把关。

  20.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力度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化解2023年重复3次以上的信访事项和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4件重复访和积案。二是组织全市征拆工作人员参与征地拆迁业务专项培训,并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全面督察,督促全市征拆机构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实施集体土地征收。三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取意见,信息公开答复经合法性审查明确告知法律依据,减少行政争议。

  2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仍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收取的小微企业登记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窗口与中心网站公布了减免登记费政策,启用省中心“一库一平台”系统,融入了省市核查接口。二是出台《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修订)》《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实施方案》《帮代办工作制度》等制度,聘请六位政风行风监督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已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好差评系统做好对接。三是设置企业专窗、后台设置企业VIP室,通过“小益小阳帮代办”志愿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五零五心”星级服务,对重点企业项目等不动产登记即申即办,实现60分钟出证。四是对于小微企业收费问题,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2.治标多治本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扩大)会议四次集中学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印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二是构建自然资源“天空地网”综合监测体系,利用卫星、无人机、铁塔视频等,对耕地保护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实时监控。三是对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力的图斑及时进行交办。四是按照《益阳市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要求,2023年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9起。五是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益阳日报开设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谈耕地保护专栏,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耕地保护专栏;强化耕地保护人员培训,举办以“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培训;4月23日,益阳市“耕地保护第一课”在市委党校开讲;创新宣传方式,开办“小益小阳”田长制直播间。

  (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实不够紧,“四风”问题病根未除方面

  23.管党治党态度不坚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政治生态强基工程20条措施;召开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题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审议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并签字确认。四是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威慑作用。

  2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躬自入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两带头五整治”相关要求。二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明确9个方面的调研内容,完成8篇调研报告,发现问题168个,已全部化解。三是局“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促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其学习、工作和思想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5.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展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标专家违纪违法系列案“以案示警”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中共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二是加强节前教育,在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三是将贺某案纳入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班子成员对照问题进行了剖析和对照检查。将警示教育工作分别纳入了局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6.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政治监督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在组务会上集中学习和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指导机关纪委找准廉政风险点,推动局党组制定《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建立《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三是推动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11人次;深化“三湘护农”“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发出督查通报1期。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结合审调信息出具廉政意见。五是督促修订《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27.推动党组开展警示教育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协助配合、监督推动作用,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对警示教育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一体推进“三不腐”。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出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等文件。二是将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纳入了纪检工作要点。三是督促党支部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处分决定进行通报,推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督促出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警示教育学习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

  28.推动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巡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二是督促局党组在巡察意见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方案,及时审查整改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局党组修改完善整改方案。三是督促局党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需要调查问责的问题,向机关纪委出具指导性意见。四是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推动巡察整改相结合,对政治性强、涉及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涉耕地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多形式对全市7个县市区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29.未做实做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二是组织全局干职工深入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四是做实做细廉政风险工作,防范控制采购风险,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30.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餐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存在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餐费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已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务用餐、工作用餐、加班用餐的范围、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三是组织干职工集体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已完成局会审联签小组改选。

  31.超标准发放劳保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高新区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劳保用品配置管理办法》,从配置依据、发放范围、发放标准、采购决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召开高新区分局干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

  32.财务管理职责发挥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将财务管理模式变更为集中核算,从局系统选拔财务专业人员担任局机关会计以及出纳工作。二是完善《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三是完善《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四是明确专人专岗,开展财务监督。五是会同办公室严格执行“互联网+监督”。六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的具体问题,已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3.挤占专项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针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监督不力问题,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二是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将责任保险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三是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报局党组审查,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4.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职工学习内控管理相关规定,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调查,遵循市场最公允报价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同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批准,解除与财务公司代理记账合同,控制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三是加强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等规定,严格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购买服务,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35.违规列支费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按次按距离包干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的规定,明确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和流程,确保费用支出符合规定。二是制定《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次按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实施细则》,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面的教育培训。三是对存在报销交通费问题的予以清退,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6.长期保留资金银行账户、应付款清理不及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开设账户进行清理清算,对原账目中的项目进行调整清理,整改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二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号管理》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撤销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从源头上解决该单位借款维持开支的情况。

  (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7.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查摆的问题,及时印发《2023年度市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印发《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四是督促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38.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机关党委列席党支部会议,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行全程指导。三是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对相关人员受处分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印发《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机制》,规定案件通报工作在案件查结后30天内完成。

  39.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党务专干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印发《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费缴纳管理纳入考核细则,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对个别党员身份存在问题的召开党员大会重新认定,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四是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党支部工作记录和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督导。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七)巡察、审计以及上级督查整改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方面

  40.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二是切实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自身改起,带头整改。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做到“一地一策”;查清审计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相关情况。四是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局监督管理组多次与责任科室、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41.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乏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分管领导高频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市局专班常态化开展下沉督导。目前,2022年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1.42%;桃江县金桥石业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暨一季度“三地两矿”调度视频会议,提级调度整改进度滞后乡镇(街道)。三是建立交办反馈、通报约谈、定期调度、联合督查四项机制,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改销号。四是举办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班,组织县市区自然资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乡镇分管负责人传达学习自然资源规划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创新打造耕地保护“小益小阳”田长制直播间,耕地保护“从严从紧”深入人心。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半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落实巡察整改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起点,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监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切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快速落地、目标尽早实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扛牢责任,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同时,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全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形成科学、配套、稳定的制度体系。领导干部带头自觉维护、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做到规章制度人人知晓、人人敬畏,强化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四)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7-42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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