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6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曾溢武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曾文谦和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胡国文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史尚篪出席会议。曾文谦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曾溢武同志在反馈中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稳步向好,维护了益阳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但也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推动益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部署不够到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够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铁军还有不足”等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曾溢武同志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政治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锻造过硬公安铁军。二是要坚持勇于担当尽责,切实履行使命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动智慧公安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三是要坚持突出成果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整改效果与抓党建、保稳定、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胡国文同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发展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实举措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营造大抓整改的履责氛围。严肃认领、深刻反思、推动解决问题,以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统筹有序推进整改。要搞好统筹结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提高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推动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着力整改政治建设、履行主责主业、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曾文谦同志表示,一是坚决以最高站位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坚决以最高标准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坚持“严”字当头,以最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坚决以最优成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查漏补缺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益阳贡献公安力量。

  史尚篪同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推动巡察整改。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抓好巡察整改是纪律要求,要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抓好巡察整改是组织要求,要把每个问题、每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畏难,不搞选择、变通,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将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每条意见整改到位。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成立巡察整改专门机构,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协调、督导各警种部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改步骤要求,对照研究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按期按质进行整改。要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整改实效。要从严管党治警,切实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管长远”的固定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与益阳公安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以巡察整改的高质效推动益阳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戴新安,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周立林、罗琼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赫山分局、资阳分局局长、政委,高新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维稳协调办、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含政委),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市局近三年退休、退线的处级领导干部代表;市局机关省、市“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