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清风廉评

公务接待不能有“隐秘的角落”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周湘琳 发布时间:2021-11-16

“2021年1月,天门市殡葬管理所用汪场镇民政办误给的空白公函报销接待费用,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所长王某某受到诫勉,办公室副主任潘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近日,湖北省天门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天门市通报的这起案例并不是孤例。7月27日,湖南湘西通报了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殿臣安排下属购买高档白酒,组织违规吃喝并饮酒;9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用违规的“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超标准接待。这些案例再次敲响了作风建设的警钟,也释放出严防违规公务接待反弹回潮的鲜明信号。

自《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以来,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变少了,但仍有人挖空心思、机关算尽,用虚列名目、伪造公函等更加隐蔽的方式搞“舌尖上的腐败”。他们用合规形式为违规行为披上了“隐身衣”,搭建出公务接待的“隐秘的角落”,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但是,再高级的隐形衣也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衣”,再隐蔽的贪腐手段也不过是自欺欺人。对于这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让公务接待没有“隐秘的角落”。

清除“隐秘的角落”,首先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目前仍存在的“吃公函”“报假账”等行为,说明现行制度仍有短板。因此,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用更严格、更科学的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以公函为例,需要进一步健全公函的审批和台账。通过制定统一标准的公函,明确时间、事务等具体事项,做好留存,必要时可以进行逆向溯源,做到每张公函都有迹可循,以此来缩小违规接待的操作空间。

清除“隐秘的角落”,还要织密监督之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变异的公务接待虽然在形式上更加隐蔽,但并非无迹可寻,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流水账目,其中的蛛丝马迹足以让违规接待露出马脚。但是仅靠人力督查,手段和力量都有限。要想做到无“空”可钻,还要善用新技术、新思维,织密整体联动的监督之网。利用消费记录、税务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发掘票据中的问题线索;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对信息数据进行横向、整体的分析对比,以核实是否有“一函多用”“虚开公函”的情况;发动群众,开通举报绿色通道,用“随手拍”等方式让违规接待无处藏身。

清除隐秘的角落,更要筑牢思想堤坝,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从查处的案例来看,违规接待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这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有关,或是认为违规接待是无伤大雅的“小错”,或是抱着账目细碎监管部门难以察觉的侥幸,最终行错踏空。鉴于此,我们一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规法纪为镜,在对标对表中校正思想偏差,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