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应乾(1572—?),字一之,号念东,明朝万历二十二年任陈州知府,万历四十年任镇江府知府。
康应乾到陈州上任的时候,发现这里的百姓不安心种地,却很喜欢告状,他决心要改变当地“好讼不务农”的民风。于是他对陈州百姓喜诉讼这一现象做了深入调查,发现除了农民自身问题外,一些官吏办案不公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官府对百姓上访既十分反感,又不愿替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就对上访者巧立名目进行治罪,造成了不少冤案,导致矛盾不断升级,百姓四处上访告状,制约了陈州的发展。为此,他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对官吏,尤其是对执法官进行教育和考评,要求官吏必须做到判案公平、不徇私情,重大案件他亲自过问。通过这些举措,改变了官吏的办案作风,冤案少了,诉讼案件也少了,农民喜好打官司的习惯得到了扭转,社会风气随之大大转变。
万历四十年,康应乾被擢升为镇江府知府。当时镇江府的国库里贮存着十多万两海防银。一天,下属官吏刘一守写了一张字条:“海防库银一万两,借支可用勿商量”,送到康应乾面前。表面上是让知府康应乾雅正他的字,实际是用含蓄的话暗示康应乾可以用借支的名义领取银两,康应乾义正严词地回绝了他,并刻大明律例计一百八十条放置署衙以警镇江官吏。
康应乾在陈州任知府八年,清廉做官,勤政爱民,深受陈州百姓爱戴。他离开陈州时,不允许车马相送,也没有什么行李,只有肩上背的一个行囊,行囊中包含关于陈州的图书数卷。陈州百姓蜂拥街头为他送行,依依不舍,许多人泣不成声。不久,百姓自发捐钱在城北为他建了生祠,赞颂他在陈州的功德,并立“去思碑”一座,让后人永远铭记康应乾事迹。
清风寄语:
康应乾整治民风,首先从整治百姓身边的不正之风开始,不仅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当下同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紧盯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把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作为整治的突破口,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检验集中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强有力的手段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关口前移,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一线调研,多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倾听群众呼声,善于发现那些坐在办公室里难以掌握的问题线索。要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