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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154)杨秉的职责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4

杨秉(92—165 ),字叔节,东汉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东汉中期名臣。杨秉年轻时研习家业,博通书传。四十多岁时,才接受司空征辟,历任豫、荆、徐、兖四州刺史。

杨秉自从任刺史、俸二千石以来,总是计算自己任职的日数接受俸禄,多出的俸禄从不入私囊。杨秉的故吏曾经拿着百万的钱送给他,但他闭门不接受。

东汉至桓帝时,政治已极其腐败,外戚、宦官迭相为祸,贪贿之风日甚一日。延熹五年(162年)冬,杨秉代刘矩为太尉。这时宦官势力正盛,他们竞为贪奢,朝野怨声载道。杨秉与司空周景上疏桓帝刘志,指陈宦官及其党羽的罪行,要求予以严惩。桓帝准奏后,杨秉逐条列出匈奴中郎将燕援、青州刺史羊亮、辽东太守孙谊等10余人的贪赃罪行和其他罪行,这些人或处死或免官,此举震动天下。

其时,权宦中常侍侯览的弟弟侯参任益州刺史,仗着自己的哥哥多行不法,贪赃勒索,甚至谋财害命。杨秉察得实情,奏报朝廷,用囚车将侯参押解回京。侯参因惧怕治罪,在途中自杀,所携载物资 300 余车,均为金银和锦帛等赃货。杨秉又上疏弹劾侯览等人道:中常侍侯览弟侯参,是贪赃残暴的首恶,畏罪自杀后,侯览深知罪恶深重,一定会疑惧不安,陛下应该立即将他法办。

奏章呈上后,尚书责问杨秉的属吏说:朝廷设立官职,各有其职责范围,三公负责对外,管理朝廷政务,御史负责对内,监察官吏。而今三公超越他的职责范围,弹劾皇宫内的宦官,有什么根据?杨秉令属吏回复说:《春秋左传》上说,为君王排奸去恶,要竭尽全力。汉王朝的传统制度是,三公的职责范围,没有一件事情不可以过问。尚书无法反驳杨秉,桓帝迫不得已,终于将侯览免职。

杨秉引经据典说服尚书,使侯览终于治罪,对当时的朝廷震动很大。在他的影响下,正直的朝臣纷纷弹劾贪赃枉法的宦官,一时之间,宦官或贬或免,其不法行为大为收敛。

清风寄语:

不管身居何职,杨秉都以反腐倡廉为己任,大力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反腐倡廉,不是某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个部门的职责,而应该是全体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行动指南。

当前,社会上偶有出现“反腐无关论”、“麻雀踏不破瓦”、“腐败是权力者的游戏”等等论调,这是对反腐败斗争的曲解。反腐倡廉不是有权者的专利,人民群众同样有担当的义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修身养性, 净化灵魂, 抛掉“ 事不关己”的思想, 勇敢打击各种腐败行为, 洁身自好, 拒腐防变。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倡廉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观众”,对腐败分子不揭发,对消极腐败现象不斗争,就会纵容腐败、助长腐败气焰,必然会导致党和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受到更大侵害。

“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参与者”,只有全社会都动员起来, 人人参与, 才能还社会以纯净, 还天空以蔚蓝,还人民以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