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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214) 网络办公需警惕,“指尖任性”不可为!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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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除了以QQ、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图文识别小程序、手机扫描APP等也成为机关单位办公的常用工具。从近期通报的案例中发现,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图方便,将涉密文件进行图文识别或手机扫描,自以为安全不会泄密,其实在拍照或扫描的过程中,涉密文件已经被上传到了应用程序的服务器上,相当于是将涉密文件上传至了网络,对国家秘密安全造成危害。保密工作维系着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切不可图方便而松了保密这根弦。

  【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3日,云南省玉溪市某区街道副书记李某要求街道综治中心根据上级印发的涉密工作方案,制定街道相关文件。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杨某为图工作方便,向李某询问是否可以通过图文识别小程序将涉密文件转换为电子文档。经李某同意后,杨某使用手机对涉密文件拍照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随后又在非涉密电脑上进行修改编辑,制作成该街道方案(未标密,引用了区级文件名及文件内容),打印后在街道会议上研究讨论。案件发生后,该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杨某政务警告处分决定,同时责令李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典型案例】

  2022年6月1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某单位借调人员王某某为尽快完成工作,私自使用手机“扫描全能王”软件将一份标有“秘密★5年”的实施意见进行扫描,并将扫描后生成的文字导入到互联网计算机中编辑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某微信工作群,造成泄密。案发后,王某某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典型案例】

  2021年3月,宁波市某区工作人员施某某看到同一办公室收文人员接收到上级党委1份内部文件后,用手机拍摄该文件,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银行工作人员何某,何某接收到图片后,将文件编号截去,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某公司职员徐某某,徐某某又将该图片发送至同学微信群,从而引发该内部文件在网上大范围扩散、炒作,给相关工作造成极大被动。案件发生后,施某某、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徐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持续追踪]

  总有人认为工作失密泄密离我们很遥远?无意间造成国家秘密泄漏,不会发生在你我身上?其实不然!屡屡通报的“指尖任性”典型案例在告诫我们:网络办公易泄密,切不可忽视保密工作,切不可忽视学习保密知识和遵守保密纪律。否则,稍有不慎就可能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甚至造成泄密后果,既影响个人前途,更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

  2024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始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学习时刻]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出自《论语·颜渊篇》,意思是:为政者行为端正作出了表率,谁还敢不端正呢?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此句,强调党员干部如果失去了律己之心,随波逐流,放纵自己,就会混淆是非,走上邪路,给党的事业造成危害。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体现。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警惕,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以实际行动贯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