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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204)让“校园蛀虫”没有可乘之机!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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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各地迎来开学季,寂静多日的校园重新恢复了活力。但新学期伊始,各地学校便曝出各种令人震惊的新闻,引发社会对教育领域的广泛讨论。校园是教书育人之地,本该是一方净土,然而有少数不法分子却擅权妄为,严重破坏校园廉洁生态,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影响了教育质量,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侵蚀了人们的信任。

  【典型案例】

  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吉林省长白县实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英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开发票方式从学校收取的学生餐费中套取135.8万余元,其中英某分得38万元。英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英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典型案例】

  2011年至2017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和入股他人企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00余万元。黄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黄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3月,黄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典型案例】

  四川省名山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赵某,最初是与学校食堂承包商进行利润“五五分成”,后来贪欲越来越大,将学校运营管理的大部分领域纳入其“贪腐版图”。2009年至2021年,赵某在学校食堂和超市承包,以及校服与教学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共敛财580余万元。2021年9月,赵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5月,赵某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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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案例中,有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有的贪污公款、中饱私囊,甚至将“黑手”伸向了学生们的餐食费,究其原因,一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权力观扭曲。若关涉学生切身利益的招生、采购、餐饮等领域被这样的“校园蛀虫”侵蚀,后果不堪设想。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切实守牢守好校园“一片净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时刻]

  【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

  出自《朱舜水集·劝兴》,意思是说,敬重教育倡导学习是建设国家的根本,重视贤能培养人才是治国理政的首要任务。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中引用此句,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检身正己、坚守初心。要恪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准则,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师德师风、潜心教书育人,模范遵守各项纪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