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曾某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追缴违纪所得。”近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在市住建局组织的警示教育会上公开宣布对曾某某的处分决定。
“身边同事发生的违纪问题发人深省,我们绝不能把别人的教训当成故事听,要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廉洁自律、守好底线。”市住建局一名干部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沅江市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完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让党纪处分“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进一步增强警示和震慑效果。
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建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根据部门特点、职能职责、岗位廉洁风险点,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按需定制廉洁教育课程,送“教”上门。向全市各级各单位班子成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案例解读》900余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对照学习中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坚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旁听案件庭审、宣读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洁家风教育活动等,量身打造教育课堂。精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今年来已累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0余场次。
“我们将继续深挖案例资源,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和震慑力,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