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房子还有没有人住?最近有人来排查过安全隐患吗?”近日,大通湖区金盆镇纪检干部前往南京湖村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住房安全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镇纪委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纳入监督范畴,推动各地及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为筑牢群众住房“安全墙”提供坚强保障。
镇纪委联合村镇建设事务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全面摸清各村(社区)自建房底数与现状,确保数据精准、情况明晰。在此基础上,推动各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摸排,对每一栋自建房进行细致排查,逐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在隐患整治阶段,镇纪委推行清单化管理模式,实施动态跟踪、整改销号机制。一方面,督促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危房整治及管控措施的指导。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建立详细清单,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级别鉴定,并“一楼一策”“一户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精准化解。另一方面,督导各村(社区)实时跟踪危房整改进度,通过入户讲解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切实提升群众居住安全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截至4月20日,针对摸排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推动完成整改90余栋,并督促职能部门对已排查的自建房开展“回头看”,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