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8日大通湖区东洞庭湖防汛一线大堤进入超警戒水位以来,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闻“汛”而动,开展“三保一禁”系列行动,全力保障汛期市场食品安全。
“食品贮存要离地隔墙存放,防止发霉变质;不采购病死、淹死或来路不明的畜禽类及‘三无’食品,食堂区域内保持卫生清洁,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和行为,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在金盆镇防汛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纪委监察工委派驻区教卫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认真讲解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汛期饮食安全注意事项,要求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提醒各哨所值守干部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在各防汛驻点显著位置,张贴《防汛抗灾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普及食品安全常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专项督查组还赴联点乡镇开展突击检查,将防汛和禁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禁止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宣传力度,督促各水产销售点落实进货查验,自觉抵制非法销售行为。
6月30日以来,大通湖区围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事项,深入市场、商超、药店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汛期需求量大的大宗食材、常用药品、日常用品,指导市场主体履行进货查验、保障市场供应、落实明码标价,确保市场有序“稳民心”。截至7月2日,共检查市场主体35家,发现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问题5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下架不合格食品3批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对暴露出的问题跟进监督,推动整改专项检查中的问题,助力全区打赢防汛抗灾硬仗。”驻区教卫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