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湖南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6-08-03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省委、省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现将近期问责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长沙市浏阳市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文兵因卫生系统腐败问题频发被问责。2015年4月以来,浏阳市卫生系统相继有1名班子成员、2名副科级干部、10名基层卫生院正副院长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浏阳市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文兵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尤国文,不负责、不担当,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及系统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预防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甘雪林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5年8月以来,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连续发生2名班子成员和3名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甘雪林作为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对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疏于监督和管理,对区农林水利局连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阳市衡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峰,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平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2014年至2015年,衡山县国土资源局在没有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下违规发放“工会费”13.54万元,违规发放年休假补助18.22万元,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加班补助及工程项目建设补助65.74万元。王峰作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决策;刘建平作为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违规分管单位财务工作,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局党组会议上主动提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意见。王峰、刘建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岳阳市平江县余坪镇党委副书记唐湖海因对下属疏于教育管理被问责。唐湖海任余坪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镇机关期间,余坪镇政府干部伍某、方某、黎某、彭某在城关地区多次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唐湖海作为分管机关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机关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管理,对伍某等人参与赌博的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亦兵等违反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被问责。2014年3月,洪江市人民政府违反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等有关规定,违规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工作经费、招待费、车辆维修费及违规发放补贴等支出。洪江市分管副市长兼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亦兵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经纪律拍板决策;时任洪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兼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付晓林负责具体实施。邓亦兵、付晓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邵阳学院原院长谭镜星等因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不力被问责。2015年5月,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原主任陈某因被查出任职邵阳学院政法和教育科学系副主任经历系造假,被责令辞职并以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调离益阳。经查,时任邵阳学院党委书记张天晓、院长谭镜星、组织部长袁曦等召开碰头会讨论时,张天晓提议为争取当时在湖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的陈某毕业后回校任教,拟任陈某为邵阳学院政法和教育科学系副主任,谭镜星没有提出异议,袁曦虽然在个别征求意见时曾提出反对意见,但在碰头会上没有提出异议。因违反组织纪律,张天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镜星、袁曦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不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以上述案例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忠诚履职、干净干事、敢于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抓好贯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从严治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敢于较真碰硬,充分发挥问责利器的震慑和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