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8-08-15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力度,严肃问责追责,有效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有力震慑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东坪镇烟竹村易地扶贫建房补助审核把关不严案。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东坪镇烟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谌同化伙同该村非贫困户谌建彪,在没有建房的情况下谎称谌建彪新建房屋为其所有,骗取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建房补助6万元。2018年4月17日,谌同化、谌建彪被安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烟竹村前任村会计谌建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建房审核验收工作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坪镇计生办夏晓珍作为谌同化结对帮扶责任人,未掌握其住房真实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坪镇扶贫站何海洋、烟竹村党支部委员谌祥审核把关不严,应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坪镇副镇长廖海军、东坪镇扶贫站站长蒋裕、烟竹村村支书张秀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化县气象局副局长谌双军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案。2017年3月,谌双军担任县气象局驻乐安镇长赵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在此期间,县气象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存在未按要求及时发放《扶贫手册》、扶贫工作台账资料不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考勤登记流于形式等问题。谌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桃江县灰山港镇滩口上村村委主任刘俊杰贪污侵占移民资金案。2014年1月17日,县移民局向滩口上村委工商银行账户下拨了1.5万元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4年6月份,刘俊杰将此1.5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6日,刘俊杰主动将该笔资金退缴到了灰山港镇财政所。刘俊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大通湖区河坝镇铭新村党支部书记韩敬德、党支部副书记王海明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6年6月15日,经韩敬德审批,王海明以贫困户臧令科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该笔资金到账后,王海明直接支取此1.2万元用于解决村上其他7户村民家庭房屋维修材料费用。韩敬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