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4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30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大福镇印石村原村委委员李智勇侵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案。李智勇任大福镇印石村村委委员期间,于2016年至2017年侵占该村427名村民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4050元和66人缴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6600元,用于偿还其私人建房债务。李智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所侵占资金已归还到位。

二、赫山区沧水铺镇沧水铺村原村委委员徐立军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资金案。2016年4月,徐立军帮其弟媳刘小能申请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刘小能是贫困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但同年12月又以其父徐伯超的名义用刘小能申报的同一栋房屋违规重复申请土坯房改造资金20000元。徐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徐立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镇民政办主任因工作不实被提醒谈话。违规享受的危改资金已被收缴。

三、安化县大福镇柘木村原村委委员王维国侵占集体资金案。王维国在2005年6月至2014年4月任柘木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任柘木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以及其他集体资金共计47001.3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王维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维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违纪资金已责令退还。

四、桃江县沾溪镇洋泉湾村党总支书记王壮、支部委员王友良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案。2016年,洋泉湾村在危房改造工作村级评定过程中,调查不深入、情况掌握不全面、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四户农户被违规确定为2016年度危房改造户,并均已享受到国家危房改造补贴,造成不良影响。王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友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