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件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5

自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欧江岔镇东团村原支部书记殷进田、村委委员胡谷明、汤小军等人优亲厚友、虚报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欧江岔镇东团村村委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家庭刘某等4户评定为贫困户。2015年,东团村村委虚报陈某某等3户土坯房改造项目,违规套取资金30000元作为村集体收入。2018年9月,时任村支部书记殷进田,村委委员胡谷明、汤小军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南县青树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肖安平工作失职案。肖安平在担任青树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没有传达、落实上级对“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要求,致使青树嘴镇中心卫生院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违规向在该院住院的13名贫困户收取了共计6200元住院押金。2018年8月,肖安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桃江县松木塘镇松木塘村支部书记高文明审核把关不严案。2017年,高文明在松木塘村实施农村重点危改户“幸福安居工程”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给不符合政策的唐某某申报“幸福安居工程”,享受危改补贴5.6万元,并在上级现场核实中故意隐瞒事实。2018年9月,高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