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赫山区新市渡镇政府干部游林虎违反群众纪律案。
2017年,新市渡镇政府干部游林虎违反群众纪律,用“打招呼”的方式违规帮助其父亲整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使其父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数额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2月,游林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父整户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由相关部门予以追缴。
二、赫山区泥江口镇国保所工作人员唐治国工作失职案。
2017年,唐治国作为泥江口镇国保所负责全镇危房改造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对该镇大桥冲村贫困户何某某、钟某某危房改造项目资料申请把关不严、实施验收监管不力,导致上述两人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唐治国对此负有责任。2019年1月,唐治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赫山区新市渡镇养民山村村干部姚娟违规收取群众资料费案。
2016年至2017年,姚娟在担任新市渡镇养民山村村委委员期间,违规向该村村民邹某某、卢某某、李某某收取危房改造申请资料费。2019年1月,姚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取的危改资料费已全部退还群众。
四、赫山区泉交河镇恩塘村村干部倪蛟龙违反工作纪律案。
2018年8月,倪蛟龙作为泉交河镇恩塘村扶贫专干,在区行业扶贫监督检查组对泉交河镇恩塘村易地扶贫搬迁户卿某某的情况进行检查时,讲假话、报假情,严重影响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月,倪蛟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