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2-20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监督、精准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驻村帮扶办主任龚敏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龚敏在任梅城镇双江口村帮扶工作队长期间,擅自脱岗离岗,多个月份未达到驻村工作时间,未认真督促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帮扶走访。同时,龚敏虚报驻村帮扶出差补助10640元。2019年12月,龚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资阳区张家塞乡计生办原主任兼金山村党支部书记何小科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7月,何小科在担任张家塞乡金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开展该村识贫和动态调整工作,对扶贫对象识别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刘某某、李某某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2月,何小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沅江市南大膳镇华丰垸村党支部书记黄文龙等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华丰垸村违反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挪用公路建设扶贫资金10万元偿还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欠债务。2019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黄文龙、支委委员陈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