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下半年查处违纪案件情况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0-11-12

继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9名县处级干部后,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7至10月又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件,结案7件。11月12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刚强就我市今年下半年以来查处县处级干部违纪案件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作了通报。

王刚强介绍,从7月下旬开始,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各区县市开展了为期50天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调查走访重点企业和项目324家,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不作为乱作为,市地方海事局乱收费乱摊派,市规划局规划行政执法支队不作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乱收费乱检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王刚强还通报了7件已结案件,分别是: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和顺,利用监管砂石市场和多次参与资江河道市区段采砂权出让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朝晖利用负责资江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之便,收受挖砂船主所送现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市地方海事局原局长唐朝晖,收受造船厂、船舶设计咨询公司等有关人员的贿赂,同时违规经商、收受红包礼金,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副科级;资阳区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匡春生,在为他人解决编制、工作调动、职级晋升、评定职称和为下属单位安排拨付教师工资、学校维修资金、公用经费中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为科员;赫山区政协原副主席钱振岳在区日元贷款城市防洪城区工程指挥部工作期间,在团洲村的房屋拆迁工作中,收受团洲村委贿赂,被开除党籍,同时因其受贿错误达到在职公务员受行政撤职处分的条件,减发其现有基本退休金的10%,并按行政撤职处分相应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龙光桥镇党委书记曾兴在职期间,以协调费名义向企业收费,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盛政文对滨江路31号地违规建筑处置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