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纪委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非组织活动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1-04-27

中共益阳市纪委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

非组织活动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1年4月25日)

2011年4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区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了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彭伟清等人在村党支部换届中违反换届纪律,进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彭伟清,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迎风桥镇人,2008年6月至今任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陈伏强,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迎风桥镇人,现为迎风桥镇左家仑村民营企业主。

彭正初,男,1963年1月出生,迎风桥镇人,1999年1月至今任迎风桥镇左家仑村老鱼塘组组长。

经查:在今年迎风桥镇左家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开始前,彭正初等人为达到让自己意向人选当选、不认可的现任村支部委员落选的目的,未经村党支部决定,于4月9日上午,由彭正初通知村里近二十名村民小组组长和党员代表下午三点到左家仑村委会办公室集中,商议推选候选人有关事宜,事后,一起到益阳桥北“高原红”歌厅用晚餐。七点半左右,陈伏强、彭伟清相继来到歌厅。陈伏强拿出一份人员名单要求在场人员选举时照着填写,彭正初给在场的每人发放了200元现金和2包芙蓉王香烟。

这是典型的通过贿赂代表拉选票、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的有关纪律规定,市委和资阳区委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彭伟清作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参与拉票贿选活动,影响极坏,迎风桥镇党委决定取消彭伟清候选人资格,并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党支部书记职务自然撤销。陈伏强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参与组织拉票贿选活动,妨害了党员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迎风桥镇党委决定取消陈伏强候选人资格,并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彭正初组织拉票贿选活动,非法干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彭伟清、陈伏强、彭正初等人身为共产党员或村民组长,本应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纪律,却为了个人目的,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组织实施或参与非组织活动干扰正常选举,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们受到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严明换届纪律、严厉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的决心和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区县(市)党委换届工作即将启动,市级党委换届也将于三季度展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和推动益阳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全市各级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中央对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对村级组织换届提出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的规定。市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换届中要做到“五个绝不”:绝不参与请客送礼、拜访委托、电话短信等方式拉票贿选;绝不采取拉关系、走门子、送钱物等方式谋取职务职级;绝不为他人的职务安排说情、打招呼或私自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绝不封官许愿、违规用人或泄露干部工作信息;绝不编造散播谣言、诬陷诽谤他人、庇护纵容违纪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各级党组织要把上述纪律、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党员、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要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换届纪律及要求,特别要以迎风桥镇左家仑村案例作为警示教材,开展学习讨论,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认识上得到提高,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检查指导,深入了解情况,主动收集信息,及时处理问题。要广辟监督途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保护和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强化对换届风气的考核,在组织民主推荐时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在换届选举时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结合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和查处情况等,对各级党委严肃换届纪律情况予以考核评价,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创先争优活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坚持有举报必查,凡是换届期间接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各级党组织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核。对经查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追究到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严厉查处,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原则上每个区县(市)要查处一起以上案件。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将严肃追究党委、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