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王令波就市纪委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市纪委副书记陈训根通报了一季度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答记者问
市纪委副书记邓兴旺通报了关于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查处情况
新闻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4月15日上午9点,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4年一季度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查处情况,并就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等举措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2014年一季度案件查办工作情况
2014年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25件(次),同比增长272%;初核违纪线索153件,同比增长264%;立案153件,同比增长248%,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38人;结案105件,同比增长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同比增长4%,开除党籍32人,开除公职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重点查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一是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了基层党员干部侵吞挪用征地款、克扣截留套取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扶贫救灾资金,医院乱收费等各类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腐败案件,共立案72件,涉及村支两委干部22人。二是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查处了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司法不公等腐败案件,共立案3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4人。三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查处了党员干部私分国有资产、索贿受贿、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腐败案件,共立案22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2人。四是严肃查办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查处了私设“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乱补滥发、公款私存、借用公款营利等腐败案件,共立案12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人。五是严肃查办违规兼职取酬案件。查处了部分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在事业单位兼职以及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等腐败案件,共立案1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4人。
下阶段,根据今年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益阳实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贪污挪用截留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以违反招投标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以设立小金库、乱补滥发、公款私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为主要内容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查处情况
开展明查暗访。盯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干部作风,重点围绕34项任务,如: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上班纪律、工作日中餐饮酒、公款宴请送礼、超规格接待及酒后驾车等问题,深入各地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和娱乐场所,集中组织开展明查暗访86次,检查部门单位246个、餐饮娱乐场所97处、政务服务大厅11个、车辆312台(次)。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坚持依纪依规处理,今年1-3月,全市共查处干部作风问题101起,处理党员干部108人,其中,市纪委直接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员44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给予免职处理的19人。对违反作风建设的干部都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实行公开曝光。市作风办将暗访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等违纪违规现象制成专题片,于3月29日在全市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上播放,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在引起很大震动。1-3月市纪委先后下发《关于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和处理情况的通报》3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指名道姓予以曝光。
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益阳市纪委在“五一”前后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节前打好招呼。向领导干部寄送廉洁自律提醒函温馨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下发通知,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公车管理有关规定,除值班用车外,公车一律定点停放,封存管理。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驾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二是节期抓好监督。针对公车私用私驾、公车迎来送往、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组织明查暗访。“五一”期间,市作风办将组织人员到全市各酒店、茶楼、娱乐场所、农家乐及周边旅游景点开展明查暗访。同时,设立节点举报电话:0737—4221395,严防“车轮腐败、舌尖腐败、婚宴腐败”。三是严查快办纠“四风”。对发现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典型案件,直查快办,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动真碰硬,狠刹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