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高新区纪工委通报批评了两名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试图谋取非法利益的党员。
益阳东部产业园石新桥村党员陈宗凡的女婿刘天喜在陈宗凡房屋门前的宅基地里抢栽了39棵截杆樟树,陈宗凡对女婿的抢栽抢种行为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在东部产业园办事处对抢栽抢种行为进行调查时,因害怕女婿承担责任,隐瞒事实真相,谎称是自己抢栽抢种苗木。直至组织找他谈话时,他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实向组织交代了女婿抢栽抢种苗木的情况,向组织递交了违纪事实的交代材料和书面检讨,并配合执法队将抢栽苗木移出了东部产业园。
益阳东部产业园石新桥村党员陈定章和另外6人(非党员)帮助本村村民陈建超抢种苗木70棵樟树。事后,他本人获得人工工资200元。经群众举报,村干部上门并责成陈建超将苗木移走,但陈建超没有按照村干部的要求将苗木移走,在这种情况下,陈定章意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一是主动向陈建超退回了200元的人工工资,二是向党组织写了思想汇报和检讨材料,三是个人请了4位民工,将所抢栽的70棵苗木全部移出产业园范围。
通报在全区党员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以通报批评的两名同志为戒,在征地拆迁和项目落户中,带头制止违搭违建、抢栽抢种等违纪违规行为,在维护园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