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通报了3起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典型案件。
南县公安局原民警蔡健开设赌场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蔡健伙同他人在南洲镇大世界二桥一间门面内,以摆放捕鱼机(一种赌博工具)的方式开设赌场,非法获利共计20.94万元。2016年2月2日,县人民法院判决蔡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6年6月28日,县纪委给予蔡健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0月17日,县监察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给予蔡健开除公职处分。
南县乌嘴乡三新垸村村民向艳军涉赌问题。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11月,向艳军在明山头镇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活动,收取下线代某等人的报单金额98万元后,上报给上线刘某。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向艳军违法所得5.15万元。2016年5月17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向艳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6年9月9日,县纪委给予向艳军开除党籍处分。
南县公路局职工杨小勤、张慧、唐卿、谢亚琴工作时间打牌问题。2016年9月2日下午,杨小勤、张慧、唐卿、谢亚琴工作时间在县城兴盛东路某茶楼打麻将,被县作风建设联合检查组查获。2016年10月19日,县纪委对杨小勤、张慧党纪立案调查;县公路局对唐卿、谢亚琴政纪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