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区纪委通报了3起国家工作人员“涉毒”典型案件。
1.资阳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砚吸食毒品案。经查,2012年9月,曹砚伙同他人吸食毒品冰毒,被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2015年1月,曹砚伙同他人准备吸毒,被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2日,及接受社区戒毒3年。2016年11月,曹砚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资阳区林业局东关水上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何勇超吸毒案。经查,2015年1月,何勇超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2016年10月,何勇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资阳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所稽查股股长彭维吸食毒品案。经查,2012年5月,彭维伙同他人吸食冰毒,被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6年5月,彭维伙同他人轮流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2日。 2016年11月,彭维受到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