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月2日至3日防汛抗灾督查情况

来源:市纪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7-07-03

针对我市出现的严重汛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防汛抗灾督查力度,现将7月2日至3日全市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7月3日凌晨,负责沅江市胭脂湖街道七鸭子电排值守的街道交管站站长胡志魁不在岗,被立案审查。

7月2日下午15时许,沅江市泗湖山镇二大队朱冯中队约3公里堤段无巡查人员巡堤。值班大队干部镇水管站职工张汉武、镇民政所所长易奎春,当班大队长镇纪委书记曾庆华被通报批评。

7月2日下午14点许,沅江市黄茅洲镇东浃电排至双港闸堤段无人巡查。带队巡查干部镇计生办主任张波、镇村镇建设站干部陈勇,当班大队长镇党委副书记聂灿被通报批评。

7月2日晚至3日凌晨,高新区谢林港镇牛角湖、谌家湾中队村级巡查力量组织不足,拉网式排查不到位,两个堤段的带队领导镇党委副书记何静武、镇党委委员戴华斌被批评教育。

7月2日晚至3日凌晨,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桥、谌家湾中队的部分巡查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穿戴设备,督查人员已提出整改意见。

7月3日凌晨,高新区谢林港镇牛角湖、石湖、高桥中队组织村民上堤巡查力度不够,未见村级巡查人员。3个村堤段防汛责任人被批评教育。

7月3日凌晨5时至7时,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桥中队2名村级巡查人员不在岗,被批评教育。

赫山区笔架山乡张芦渠堤段、鹿角湖电排值守人员值班记录登记不及时。

赫山区欧江岔镇新河大闸因下游水位较高,险情较重,人员调度频繁,但在组织筑堤,全力抢险排险过程中,交接班时段工作衔接不到位,督查人员已对其提出整改意见。

当前,防汛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防汛抗灾各项工作,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坚持24小时不间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