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00:50至04:10,市纪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对资江一线大堤防汛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赫山区兰溪镇防指一分指三大队存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严重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发现的问题有:
一、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督查组清查人数时,羊角中队实有防汛人员14人,龙荣中队10人,金河中队11人,三河口中队12人,每个中队负责堤段1250米。没有落实防汛Ⅰ级响应时每千米15人值守的规定。
二、巡堤查险形同虚设。督查组在一至四中队防汛责任堤段(5公里)5次往返巡查,发现大堤上防汛人员很少,大堤背水坡只有零星几人短时间巡查,且查险工作很不到位。在督查组指出问题后,仍未见明显改观。
三、责任人员严重缺位。督查组督查时,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没有遇见大队长以上(含大队长)负责人员在防汛值守现场。龙荣村支部书记(三中队中队长)刘飞当班但人不在岗。
四、值班点安排不科学。值班点是巡堤查险人员的会合处,应安排在负责堤段的中间位置较为适宜,但督查发现,最大间隔的两个值班点距离超过2000米,不利于查险报险。
五、人员安排不合理。金河中队的刘少唐已经70多岁,督查组督查时他已回家休息;有的干部连续值班时间过长,如兰溪镇政府干部肖建明反映,他与另一名干部张明辉24小时交一次班,督查时因太困在车上睡觉。
兰溪镇防汛工作中存在的上述严重问题,有一些客观原因,但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责任没有落实,检查督促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在兰溪镇羊角村刚刚发生重大险情,且隐患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在同一堤段出现上述问题,情节十分严重。
为严肃纪律,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赫山区小河口分指政委、赫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凯波,小河口分指指挥长、赫山区副区长蔡秋良进行诫勉谈话。
责成赫山区纪委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且履职不力的兰溪镇防指一分指三大队大队长、兰溪镇党委委员曾达峰,未按值班安排值守,脱离防汛岗位的龙荣中队中队长、龙荣村支部书记刘飞立案调查。
责成赫山区纪委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兰溪镇防指一分指指挥长、镇政法委书记蔡春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兰溪镇防指政委、镇党委书记吴正,兰溪镇防指指挥长、镇长刘萍立案调查。
当前,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汛任务依然繁重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务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部署要求,将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打赢防汛抗灾这场硬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坚持24小时不间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