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通报了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赫山区兰溪镇原新杉木村村委主任余新明等2人虚列支出套取村级资金案。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原新杉木村村委主任余新明和原杉木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陈金连虚列支出套取村级资金69820余元,用于村里争资立项送礼。余新明对此负主要责任,陈金连负直接责任。余新明、陈金连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赫山区泥江口镇原水口山村党总支部书记谌伏民等3人虚列支出购买牛肉案。2015年,泥江口镇原水口山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谌伏民、村委委员兼报账员肖尚凡、支委委员兼村委委员陈晏平虚列支出10200元,用于购买牛肉。谌伏民对此负主要责任,肖尚凡、陈晏平对此负直接责任。谌伏民、肖尚凡、陈晏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赫山区笔架山乡金龙潭村党总支部书记彭跃春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案。彭跃春在2014年任金龙潭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用妻子刘伏和的名义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4000元,用于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造成不良影响。彭跃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赫山区城管局规划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映飞等4人收受香烟案。区城管局规划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映飞和工作人员谭浩、徐福宝、汤兵等四人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高档香烟。刘映飞、徐福宝、汤兵、谭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五、赫山区鱼形山街道浮云铺村党总支部书记陈建军等4人虚列支出案。2015年,浮云铺村虚列支出104200元,用于该村2014年至2015年招商引资费用开支。时任浮云铺村党总支部书记陈建军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该村班子成员蔡启元、刘光明、张兵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陈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光明、蔡启元、张兵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赫山区沧水铺镇砂子岭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彭美英违规向群众收取工作经费案。2012年,彭美英在担任砂子岭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期间,为一村民的小孩办理上户手续时,违规收取其上户费用1000元。彭美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赫山区沧水铺镇砂子岭村村委委员张永贵违规向群众收取工作经费案。2012年,张永贵担任砂子岭村村委委员期间,为一村民争取危房指标时,违规收取其危房改造费用2000元。张永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