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一、赫山区衡龙桥镇原沛林村村干部裴昆明、熊谷香、杨春林违规侵占退耕还林资金案。2014年至2017年,裴昆明、熊谷香、杨春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且裴昆明在组织审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差。裴昆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谷香、杨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赫山区兰溪镇金鸡山村村干部何国财未将医保退还款及时退还给低保户案。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何国财任兰溪镇金鸡山村村委委员、报账员期间,从财政所领取金鸡山村医保退还款后,未及时退还给金鸡山村低保户,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何国财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赫山区泉交河镇原团结村村干部陈良云发放救助金不及时案。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陈良云任泉交河镇原团结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该村2016年未成年人救助金发放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陈良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