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2起“刹人情歪风”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4-08

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2起“刹人情歪风”典型案例:

一、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佘献华违规操办父母生日宴问题。经初步核实:2018年3月31日中午,佘献华与兄弟违规在县城南区某酒店为其父母操办80岁生日酒宴,共设宴20桌并收受礼金。

佘献华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刹人情歪风”禁令置若罔闻,不顾单位领导提醒,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顶风违纪。2018年4月4日,对佘献华予以政务立案审查,对所收受礼金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参与酒宴的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安化县地税局职工凌安才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7日中午,凌安才在县城南区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结婚酒宴,共设宴33桌,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

凌安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018年3月15日,县地税局给予凌安才行政警告处分,对所收受的亲戚以外人员礼金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参与送礼的干职工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