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桃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桃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09

日前,桃江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松木塘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文跃辉骗取民政资金案。2012年8月至2016年2月,文跃辉在担任松木塘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他人名义,骗取民政资金4.48万余元,产生利息65.29元。文跃辉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武潭镇高峰村支部书记周小春,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报账员周雁云违反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15年至2016年,武潭镇高峰村支部书记周小春组织村支两委成员集体商议,将上级拨付给村民的渔民上岸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其中莫某芬(周雁云之妻)得5800元;将村民申报的危改资金进行拆分、扩大范围。拆分资金由该村报账员周雁云负责具体发放。此外,经查实,高峰村在2011年下半年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周小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雁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800元被予以收缴。

3.鸬鹚渡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尹泽华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7月,在桃江县扶贫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中,评估小组共实地核查鸬鹚渡镇花桥村12户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清退情况,其中5户存在问题。尹泽华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贫困户精准识别清退工作把关不严、工作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