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10

近日,安化县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梅城镇中田片村村委委员黄建雄挪用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资金案。黄建雄在任梅城镇原中田村村委委员、梅城镇中田片村村委委员期间,于2008年至2016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原中田村中心小村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资金30590.67元,侵占中田片村资金1032元。在调查期间,黄建雄退还了挪用、侵占的全部资金。黄建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柘溪镇椒园村支部书记谌归才优亲厚友案。谌归才任柘溪镇椒园村支部书记期间,优亲厚友,在2015年7月低保评定中,为其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儿子谌某某申报城镇低保,违规享受低保资金9330元;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取消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的外甥女陆某某的资格,违规享受低保资金4470元。谌归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资金13800元。

3、清塘铺镇晓桥铺村村委委员兼出纳阙太润优亲厚友案。阙太润在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清塘铺镇原梧桐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过程中优亲厚友,未按程序而由其个人决定将其本人以及4名亲属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实际未享受贫困户政策。阙太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福镇孟家村党支部书记孟石安违反财经纪律案。孟石安在2017年6月至今任孟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收取村民自筹公路配套资金48.67万元未及时入村账。孟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