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南县种子技术服务与备荒贮备中心工作人员刘勇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案。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刘勇配合湖南省民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樊某(已另案处理),利用国家农机补贴的惠农政策,组织、指使和邀集他人,以向农户免费发放棉花采摘机名义,采取虚增发放数量的手段共同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计40.245万元。2017年11月,刘勇被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8年9月,刘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麻河口镇原冲口村党支部书记何水清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案。2007年至2016年,经何水清决定,该村采取以麻河口镇水利管理站退休职工彭某名义,采取虚报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共计8264.5元。其中,由何水清经手陆续支出7504元,以湖田上交款的名义作该村收入入账。另因何水清2017年9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9月,何水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