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九个一律”问责规定,持续深入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推、拖、卡、拿”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沅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两名副大队长任振兴、皮强在执法过程中乱作为的问题。2018年7月,沅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四中队向沅江市公安局移送两起拒不改正非法排污的案件线索,负责办案的沅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两名副大队长任振兴、皮强在询问了解案情过程中,将沅江市环境监察四中队熊某某、唐某、李某和戴某某等4人以犯罪嫌疑人或案件证人的身份带到办案区进行询问,并实施验血、采集DNA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工作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振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皮强受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处理。
二、益阳高新区城管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益阳高新区城管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在七里桥村(居)民私房建设管理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审核审批职责,该大队朝阳中队在查违控违中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七里桥资管委村民刘某某违规建设超出批准建筑面积288㎡,殷某某违规建设超出批准楼层一层、超出批准建筑面积571.2㎡,造成了不良影响。益阳高新区城管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希德,综合执法大队朝阳中队中队长姚量宏、副中队长周卫平,朝阳街道办事处查违拆违办主任邓魏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朝阳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邱波、七里桥资管委主任李学军被分别予以诫勉,七里桥资管委党支部书记黄成佑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三、赫山区岳家桥镇大塘村村委违规抢建房屋、阻碍项目建设、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赫山区岳家桥镇大塘村村委在益娄高速划定红线内,趁机借用村民名义修建违法建筑,阻碍项目建设,集体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56.85万元。时任大塘村支部委员陈朝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时任村委主任刘片红、村支部委员蔡令葵、工作人员周纯余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