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纪委通报2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 作者:大通湖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21

近日,大通湖区纪委对近期查实的2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关于澄清反映大通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征办)乱作为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6月,区国征办被举报在老三运河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彭某某和沈某某补偿过高问题。经查,老三运河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严格按照大管发〔2013〕第8号、大国征方字〔2017〕3号等政策标准执行。湖南京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补偿标准独立客观对该棚改项目进行评估,对评估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区国征办对评估补偿结果三次公示,按公示结果予以补偿。反映区国征办乱作为问题不属实,区纪委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澄清反映北洲子镇宏发社区党委书记赵会斌强拆房屋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10月,赵会斌(原北洲子镇糖厂小区支部书记)被举报强拆房屋的问题。经查,2014年6月,北洲子镇宏发社区糖厂小区计划新修水泥路,小区支部发布并张贴了《给糖厂居民的一封公开信》,明确提出拆除影响项目施工的不规范障碍物。项目正式实施后,举报人当时因有关问题被南县看守所羁押,小区支部便联系了举报人妻子及胞弟,并与其胞弟签署了《拆迁协议》,社区及支部干部现场见证。反映赵会斌强拆房屋问题不属实,不存在违纪问题,区纪委予以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