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03-22

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准履职,强化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泥江口监管所所长邹吉云违规办理执法文书的问题。2015年,邹吉云在办理行政相对人刘某、蔡某某、李某某等三起行政处罚案件中,违反办案程序规定,在案卷中代签行政相对人刘某、蔡某某、李某某和另外两名办案人员的签名。同时,邹吉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邹吉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赫山区泉交河镇水管站职工周尚平伪造公文资料,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4月,周尚平为帮助益阳欣博农业有限公司争取项目资金,伪造赫山区移民开发局单位印章和公文向湖南省移民开发局申请水库移民后期专项扶持资金。同年12月,周尚平在请求赫山区移民局将省财政厅已经下达的10万元资金拨付给益阳欣博农业有限公司时被发现,赫山区移民局未予拨付。2018年12月,周尚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三、资阳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龚令希,会计核算中心原副主任曹学军不正确履职,违规公款外借的问题。2008年,曹某某、龚某某(系龚令希姐姐)等人为承建资阳区一招商引资项目,申请注册湖南金烁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请时任资阳区财政局副局长龚令希帮忙解决200万元注册验资资金。2008年2月19日,龚令希在未征得相关领导同意、未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时任资阳区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曹学军借款,曹明知借款审批手续不完善,仍将200万元公款外借给湖南金烁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使用10天,至2月29日归还。2019年1月,龚令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