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通报2起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3-26

近日,赫山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一、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扶贫工作站站长刘振球违反工作纪律案。2016年至2017年,刘振球未严格审查曹某某户是否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在易地扶贫搬迁检查工作中伪造曹某某户有关资料,致使曹某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2017年,刘振球未按规定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的黄家桥村村民游某某户清退,也未严格审查游某某户是否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致使游某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2019年2月,刘振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对曹某某和游某某违规获得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予以收回,上交至区财政。

二、赫山区泥江口镇大桥冲村村主任郑斌优亲厚友案。2017年,郑斌在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优亲厚友,未向泥江口镇扶贫办提供堂妹夫钟某某户住房真实情况,致使钟某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2019年2月,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泥江口镇政府对钟某某违规获得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予以收回,上交至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