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确保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岳家桥镇石坝口村党总支书记刘荣福、副书记肖志军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岳家桥镇石坝口村从谢某某等6户农户申报的危房改造款中累计拆分出1.5万元补贴给其他村民;2017年,该村村民何某某在2012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再次申领危改资金0.8万元。2018年12月,负有直接责任的刘荣福、肖志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化县江南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职工陈勇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陈勇在担任江南镇建设站站长期间,干预和插手旸二村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利用职权为陈某某(财政供养人员)违规获取危房改造指标提供便利;在危房改造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红泥村村民陈某某、马路新村村民王某某在未修建房屋的情况下分别违规申领了2016年度、2017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建设站工作人员及辖区村2016年度、2017年度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填写不实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陈勇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三、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东南湖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涂运祥、何先龙违规收取资料费的问题。2014年,东南湖村原支书周跃飞(另案处理)违反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涂运祥、何先龙收取46户农垦危改维修房资料费用11960元,用于申报资料中的照片费、文印费、人工费等开支。2018年11月,涂运祥、何先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