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澄清5起不实信访举报典型案例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03-27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树立重实绩实干、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将5起不实信访举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桃江县灰山港镇副镇长姜玉民中餐饮酒后驾车发生车祸的不实举报。

2019年2月23日,市纪委在接到举报反映姜玉民2月20日中餐饮酒导致交通事故的举报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月19日,姜玉民会同桃江县红鑫石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高某前往金沙洲村慰问贫困户,返程准备去吃中餐的途中,所乘坐的小车与一台大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证实双方均没有喝酒。该举报不属实。

二、关于澄清对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干部舒莉欺骗群众,落实救灾资金不公平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舒莉被实名举报欺骗群众,落实救灾资金不公平的问题。经查,举报人2016年10月因遭受风灾,房屋受损,向街道申报“2016年赫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舒莉在进行现场核实时发现,举报人拆除了受损房屋并重新搭建了钢架车棚,况且其家庭条件较好,不符合危房改造资金的申报条件,将其申报资料退回。舒莉不存在欺骗群众,落实救灾资金不公平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

三、关于澄清对沅江市信访局局长李斌贪污信访人3万元“息访息诉款”的不实举报。

2018年12月,群众实名举报沅江市信访局局长李斌贪污其“息访息诉款”3万元。经查,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根据举报人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近几年来累计为其解决了29040元的困难补助款。沅江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从来没有承诺给予其3万元“息访息诉款”,不存在李斌贪污该款项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

四、关于澄清对资阳区茈湖口镇人大主席龚浩红在贫困户评定和易地搬迁对象认定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不实举报。

2018年8月,群众反映龚浩红在担任茈湖口镇育江村驻村干部时,违规帮助村民皮某某评定为贫困户和易地搬迁对象。经查,2014年,村民皮某某因家庭因难,夫妻两人患多种疾病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通过申报、复核、公示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贫困户认定和异地搬迁对象确定过程中,发改、住建、扶贫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检查并进行验收,没有发现驻村干部龚浩红有违规行为。该举报不属实。

五、关于澄清对资阳区新桥河镇长茅仑村村委委员刘文峰在贫困户评定上优亲厚友的不实举报。

2018年4月,群众举报刘文峰优亲厚友确定郭某某为低保户。经查,2014年8月,新桥河镇长茅仑村民郭某某因患有智障、癫痫等疾病被评为低保户,2017年经该村村民代表、村干部等按程序评议,郭某某再次确定为低保户。在评定过程中,刘文峰因与郭某某系亲戚关系,实行了回避。该举报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