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干部强揽工程的典型案例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资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3

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干部强揽工程的典型案例。

资阳区长春经开区清水潭资产管理委员会原支部委员贺长云、临聘工作人员陈斌、徐振洲等人鼓动村民阻工闹事、迫使当地企业将工程项目交给指定承包人施工并非法获利的案件。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贺长云召集陈斌、徐振洲等人采取阻工闹事等方式,强行获取长春经开区清水潭资管委小洲垸片区进驻项目中污水处理厂的底基础建设、土方转运、机械调配、菲美特土方运转等4个工程项目的施工权,并指定建筑商徐某某施工。至案发,贺长云等人强揽到的工程已结工程款达648792元。2018年12月6日,贺长云因犯强迫交易罪,被资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陈斌、徐振洲因犯强迫交易罪,被资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8年12月14日,经资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贺长云、陈斌、徐振洲开除党籍处分。